第一章 我妈叫我跟着你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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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青年被背包砸在身上,痛呼一声,整个人直接摔出了三米多远,手里的包包也脱手而飞。林义刚要上去抓人,那小子也是机灵,爬了起来也不管掉在地上的包了,转身就朝马路对面逃跑。

路上人潮拥挤,林义眼看着对方穿过马路,想了想放弃追赶的念头,毕竟包包拿了回来,也算是对失主的一个交代了。

“我知道是你的。”林义跑过去将包还给苏小暖,又道:“堂姐,真巧啊,我刚想打电话找你呢,没想到在这碰到你了。”

“找我?找我干什么?”苏小暖接过包包,低着头在包里面翻找着,听到林义的话,不由抬头询问。

“我妈说你现在是做大生意的,让我跟着你混。”林义笑了笑,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婶婶叫你来找我?”苏小暖闻言一愣,她没想到林义的老妈居然会这么安排,也没问过她的意见就自作主张了。直到这时,苏小暖才仔细的观察起来,看到林义身上的穿着打扮,更是让她直皱眉头,身上一件白衬衫,一条洗的发白的老式牛仔裤,估计是十年前的款式,特别是脚上,竟然穿着一双90年代的波鞋!手上还拿着一个特大号的背包,这样的打扮,典型的乡下农民工进城。

“是啊,我老妈说你现在是大老板了,天天催着我来找你,还说我要是混不出个人样来,就不让我回家了。”林义为人纯朴实在,哪会想到人到了大城市之后,思想也会随之改变。看到苏小暖皱着眉头,他还以为是对方崴了脚,于是又关切地问道:“堂姐,我看你的脚好像是崴了,是不是很疼,还能走路吗?”

“别说了,还不是为了追那个王八蛋,刚刚脚不小心崴了一下,不过也真是谢谢你了,帮我抢回了包。”苏小暖的确是脚崴了,脚踝都已经肿了起来。

“看你的样子,恐怕走路很难了,要不让我背你吧。”林义没有多想,转身弯下腰,用后背对着苏小暖,示意道。

苏小暖见状眉头皱得更深了几分,她不是林义,想的也要更多,客运站人流涌动,自己一个大城市的时尚女性,林义穿的却像个土包子,要是让这小子背着自己走,岂不是丢脸丢到家了。而且还有一点很关键,如果真让这小子把自己背回家,恐怕到时就真得收留他了。

一想到这,苏小暖决定打电话叫人来接她,无论如何也不想让林义背着她走,她的虚荣心不允许她这么做。

林义蹲在地上等了一会,见苏小暖迟迟不动,还以为她是脚太疼走不动,根本没有想到苏小暖有那么多的心思。于是干脆蹲到苏小暖的面前,双手向后一勾,反抓住对方的膝弯,稍稍用力就把苏小暖背了起来,跟着起身,稳稳地将她背在背上。

苏小暖没想到林义会来上这么一下子,忍不住惊呼一声,“啊……”

随即红着脸没好气地说道:“你干什么,快放开我!”

林义心性纯朴,听不出苏小暖的责备,回过头一脸真挚地说道:“我见你没动,一定是脚太疼用不上劲,就直接把你背起来了。你还记得不,咱们小时候一起山上玩,你不小心脚崴了,我就是这么把你背起来的,走了差不多十里地才到家呢。”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还是太小了。

“小……小义!?”看到林义,苏小暖明显也是一愣,跟着就看到林义手里拿着的女式包包,俏脸不由一喜,连忙说道:“这包包是我的。”

女人大概二十四五岁的样子,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下面是黑色的短裙,走在路上一蹦一跳的,胸前起起伏伏,雄伟的事业线清晰可见。这样的穿着,衬托出那玲珑的曲线,柳腰盈盈一握,一双修长的美腿裸露在外,就连圆润精致的莲足也是那么的妖娆,三千秀发随意的洒在肩头,粉红的嘴唇让人垂涎欲滴,美人的脸上满是焦急,还有几分痛苦之色,让人看了更是我见犹怜。

“堂姐!?”当看清这个女人的面貌时,林义登时一愣,忍不住惊呼道。

原来,眼前的美女不是别人,正是让林义内心无比矛盾的苏小暖。

于是乎,悲催的林义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在老妈半威胁半哀求的眼神下,揣着五千块钱外加一个大行李,登上了发家致富的火车。

林义在火车站门口发了一会呆,想了想,从裤兜里掏出一张字条,还有一台老妈给他买的五成新的糯米手机,照着字条上的电话号码准备打电话。就在他要拨打堂姐的电话号码时,心头却是没来由的一颤,掀起了一片涟漪。

堂姐叫苏小暖,苏家和林家算是三代世交,苏小暖的爷爷和林义的爷爷生前是结拜兄弟,苏小暖是苏家第三代的小女儿,年纪比林义大五岁,因为两家经常走动,加上苏小暖的年龄摆在那里,所以林义只能叫她一声堂姐,两人从小一块长大,算得上是青梅竹马的关系,还记得在十三岁那一年,林义父母有事外出,把他寄养在苏小暖家里,一天半夜林义尿急出来小便,碰巧看到苏小暖在厕所洗澡,十三岁的年纪已经开始对异性有了几分朦胧的感觉,当他隔着门窗看到那一抹白花花的背影时,他的视线就再也无法挪动半点,当时林义的心怦怦直跳,几乎就要从嗓子眼跳出来,直到听见厕所门打开的声音才慌不择路的逃跑,以至于连苏小暖送给他的护身符掉了都没有发现。

林义捡起地上的包包,抬头看到一个女人,手里拎着一双高跟鞋,一蹦一跳的朝这边过来,嘴里不停的喊着,“有人抢劫!有人抢劫!”

“小姐,你的包在这呢!”林义起身迎了过去,随即看清对方的相貌。

林义闻言一愣,他长这么大除了在电视里听到过之外,还真没有遇到过呢。老家可没有这种事情发生,一听有人抢东西,林义顿时心想,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这些强盗胆子也太肥了。

来不及多想,林义连忙将手机和字条揣进兜里,拿起脚边那超大号的背包就往声源处冲了过去。没跑几步,就见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手里抓着一个女式手包,一脸慌张的往这边跑了过来,这人奔跑的速度很快,周围倒是有人,却没有一个人上前阻拦。林义一看就知道这人是抢劫的,等那人来到近前,突然抬起手里的超大号背包朝着对方砸了过去。

就在两年后,苏小暖突然决定离开村子,到大城市追求自己的幸福人生。那是林义最后一次和苏小暖说话,林义记得很清楚,堂姐将那个他掉了两年的护身符还给了他,只说了一句,“我要走了,这护身符还给你,努力赚钱,过几年讨个媳妇生个娃,姐姐也可以当姑姑了。”

林义当时哪懂什么人情世故,只是懵懂地点了点头,看着堂姐登上了长途客车。打那之后,堂姐一直都没回来,直到今年过年的时候才回了村里,当时的她穿着一身玫红色的羽绒服,和当年那清纯的小女孩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她是那样的高贵典雅,超然脱俗,两个人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即使已经五年不见,也不过是象征性的打了个招呼,说了两句。

林义从小生活在广云市海口村,那是一个穷乡僻壤的小村子,什么都不缺,就是缺钱,年轻人十有八九都是外出打工,留下来的也都是在家种地,今年过年家里亲朋好友大聚会,外出打工的年轻小伙大多衣锦还乡,个个混的人模狗样,特别是村口开杂货店的堂姐,听说在广都市嫁给了一个有钱的大老板,做着大生意,过年回家还开了一辆四个圈圈的小汽车,听人说那车子叫什么奥敌。

大城市对于别人来说可能很有吸引力,但对林义这种山村小子来说却是兴趣缺缺,他从来就没有想过外出打工,可老妈是一个死要面子的人,看着村里的年轻人在外面混的人模狗样的,自己的儿子还是一事无成,觉得在邻居面前抬不起头,咬咬牙一狠心,让儿子到广都市投奔堂姐,指望着儿子也能混出个名堂来。

现在就要给堂姐打电话了,林义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心里其实不太想见苏小暖,然而又隐隐的带着几分期待感,两种心情是那样的矛盾,也许人一生下来就是矛盾的。

蓦地,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耳边突然响起一个女人的叫喊声,“抢劫!有人抢劫!”

抢劫?

“这里就是广都市……”

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人站在广都市火车站门口,望着周边的高楼大厦,街上的车水马龙,形形色色的人群,不由得感到一阵眼花缭乱。

作为全国十大城市之一,广都的繁华确实无与伦比,开放程度更是远超林义的想象,眼下正是盛夏的七月,大街上的女人穿着十分火辣大胆,不是露背装就是超短裙,哪怕是所谓的短裤也就是勉强能够把两个白馒头给包住,看着眼前晃过的那一双双长白山大腿,林义的嘴唇都有点发干,想想也是,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老家那边可没有人敢这么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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