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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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隐私。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陆小凤什么都没有听见,他已经将叶孤城刚才所说的话自动从脑海中删除,穿白衣的男人又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白云城主。

对方不答话,他也不说话,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陆小凤的学识很杂,却很丰富,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陆小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陆小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陆小凤笑了,没有说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陆小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短短几日,他竟然已经突破了。

死亡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十年,他的瓶颈从未松动,但现在竟然突破了。

群众又一片哗然,他们原来已经认定叶孤城赢了,但看见江如画时又少不得称赞一句宝刀未老,心中的天平隐隐倾斜,又有人觉得江如画未必会输。

江如画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仿佛已将叶孤城的性命收入囊中。

陆小凤又回头看叶孤城,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像皑皑的雪山,高不可攀,眉目中混杂这一种神圣的庄严,凝视对手的目光很专注,但眼神中却带有不可动摇的一往无前。

当触及叶孤城视线的时候便知道,他没有动摇,更不会输。

江如画道:“几日之前,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现在会这样。”他很得意,也很骄傲,因为对顶尖剑客来说,突破可遇不可求。

叶孤城没有说话。

江如画又道:“我曾经动摇过,但现在我的眼睛只能看见一个未来。”他的笑容越发得意,“那就是胜利的未来。”

叶孤城沉声道:“拔剑吧。”

拔剑吧!

在金铭灭的掌柜“活了”的第四天,陆小凤才知道他又活了。

死人怎么能复活?眉头皱在一起,他已陷入思考,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如果他活了,就证明掌柜是个活人。

那么,他是没有死?

如果这样,陆小凤和朋友的打赌就根本不成立,没有死,怎么去查他的死因。

他没有办法解决疑惑,但在这座城里是有人能够解决他的疑惑的,所以,陆小凤决定去找那个人。

清晨,天蒙蒙亮,充满生命力的城市正在慢慢苏醒,早起打鱼的渔船踏上归程,昭示新一天的开始。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他卯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陆小凤扑了个空,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有的时候起得很迟,男人都知道,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进来的人先道:“来了吗?”

静默, 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 很镇定, 但只有自己才知道, 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 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 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 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 声音遍布四面八方, 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门边上传来,落锁的木质大门被打开,毛糙而沉重的木板边缘从泥土上刮过, 发出猫挠墙面的刺耳噪音。

声音不大, 打更守夜的巡逻者无法发现,噪音折磨的只有在场两人的耳朵。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夜露深重, 月亮藏在乌云后。

库房阴森幽暗,伸手不见五指。

没有一丝亮光的密闭房间,猫头鹰在这也看不清黑暗之中发生了什么,视觉被封杀, 五官中只剩下嘴巴和耳朵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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