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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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朗月惊道:“什么?”

伙计苍白着脸道:“夺命镖死了。”

不仅死了,还死得很诡异,据他探听到的消息,对方仿佛是死在某种高明的剑术下。

在场两人都不蠢,不仅不蠢,还很聪明,剑和叶孤城之间的联系,他们能想到,那南王就一定能想到。

毕竟,夺命镖是南王与金铭灭间唯一的联系,除了叶孤城,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有理由对他动手,又剑术高明?

但白云城主分明不在京城!

朗月突然道:“这是嫁祸。”她的神色镇定,眼中闪烁着冷静的光芒,大部分时候,主宰她大脑的都是理智,而不是情感。

朗月很确定:“有人在挑拨南王与城主之间的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相反,南王与白云城主之间的关系糟糕透了,但是让夺命镖诡异地死在南王于京城的宅邸,却雪上加霜。

将人原路送回,是挑衅,彰显自己的实力,直接死了,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这就是威胁。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八九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发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v=!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首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速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超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陆小凤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陆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陆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陆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陆小凤,陆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陆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陆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陆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陆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陆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陆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陆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陆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陆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陆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陆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陆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陆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陆大侠,你怎么了?”

陆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发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陆小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陆小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陆小凤笑了,没有说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陆小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 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 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 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 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 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 比猴子还要灵活。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 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 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主人家不在府内, 只有零星两三盏灯,大批护卫也不在府内, 他们要保护外出的主人。

南王没有到短松冈,因为那里很不安全,有太多的武林人, 有太多的刀与剑, 还有白云城主!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有所耳闻, 只要是他在的地方, 南王绝对不会出现,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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