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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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多么响亮的称号,多么振聋发聩的名字!

江如画的脸铁青,僵尸都比他现在的面色更好看些,在编排叶孤城杀了夺命镖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原来叶孤城是这样一个人。

言语上的亵渎不值得一提,因为他是云端上的仙人,高高在上。

叶孤城很白,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而是属于人的,珠圆玉润的白,颜色很柔和,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当你看见叶孤城时,会以为自己看见了一把剑。

西门吹雪!江如画的瞳孔一阵紧缩,他想到了现如今武林上最锋利的一把剑,几年前的西门吹雪就能逼得他落荒而逃,而现在的叶孤城,则比几年前的西门吹雪气势更盛。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陆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小凤:???

哈?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有所耳闻,只要是他在的地方,南王绝对不会出现,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很久。”

“很久,很久是多久?”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就是很久。”抬头, 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女人没有说话, 她垂着头, 看着自己的脚,忽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比她精致小巧的足大多了, 站在面前,听见这双脚的主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 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 更不要说, 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能让冰雪消融, 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 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 南王的使者,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 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 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 他的行为被限制了,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他也许本并不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 但无论是怎样的人, 在他位置上坐久了都会变得心高气傲起来。

南王本就是一个脾气不好的男人, 他的仆人, 脾气当然也不会太好。

使者道:“还要等多久。”他的眼角同嘴角一样向下撇, 慈眉善目的一张脸变得凶气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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