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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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陆小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陆小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陆小凤笑了,没有说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陆小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短短几日,他竟然已经突破了。

死亡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十年,他的瓶颈从未松动,但现在竟然突破了。

群众又一片哗然,他们原来已经认定叶孤城赢了,但看见江如画时又少不得称赞一句宝刀未老,心中的天平隐隐倾斜,又有人觉得江如画未必会输。

江如画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仿佛已将叶孤城的性命收入囊中。

陆小凤又回头看叶孤城,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像皑皑的雪山,高不可攀,眉目中混杂这一种神圣的庄严,凝视对手的目光很专注,但眼神中却带有不可动摇的一往无前。

当触及叶孤城视线的时候便知道,他没有动摇,更不会输。

江如画道:“几日之前,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现在会这样。”他很得意,也很骄傲,因为对顶尖剑客来说,突破可遇不可求。

叶孤城没有说话。

江如画又道:“我曾经动摇过,但现在我的眼睛只能看见一个未来。”他的笑容越发得意,“那就是胜利的未来。”

叶孤城沉声道:“拔剑吧。”

拔剑吧!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诱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地痞流氓,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地痞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

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

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地痞流氓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

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说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

街头巷尾的百姓笑其为“黑癞子”,脸黑没错,但头上却有块不大不小的黄癣,因为这样这不大威武的特征,男人总是把发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黄癣藏在头发丝里。

黑癞子看见月姑娘从店铺中走出来也不多想,只当她是普通的江湖儿女,口中还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弟兄们要干什么大事一样,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铭灭中有多少奇珍异宝,待他借两个出来花花又能换到多少金元宝。

黑癞子道:“你们是不知道,上次东头的老匹夫买了个丁点大的簪子送给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个五十两的金元宝。”说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就好像亲眼见到金铭灭的库房中堆满数也数不尽的金子。

月姑娘听见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过去,然后大呼小叫,虽然被身强力壮的伙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其中的贵客。

一伙计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什么地方。”

月姑娘又出现了,将缠在腰上的软剑解下来,握在手上,一句话都没说,冷不丁地挑断闹事人的手脚筋,她的剑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没多少能越过她排。

伙计呆了,木头一样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纱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月姑娘。”

其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掌柜急匆匆地跑出来道:“竟然劳您大驾,真是对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态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许都不会如此低三下四。

月姑娘道:“无事。”

她走了,好像天上的仙女。

陆小凤听完伙计的讲述,又拽了拽他引以为豪的两撇小胡子道:“那月姑娘多久来一次。”

伙计道:“一月一次,不多不少。”

陆小凤又道:“她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伙计道:“大约是一周以前。”

陆小凤道:“好。”然后便出了店铺,留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伙计。

伙计追出门道:“你要去哪。”

陆小凤回头笑道:“去找月姑娘。”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发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首,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少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点头:“是。”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海浪、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原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面迎汹涌的海浪举起手中的剑,身体不由自主地摆动,精铁所制的剑刃上似乎有流光闪现。

在武侠世界活下来,首先要的是实力。

对一个未来会因为帮助篡位失败而死亡的高手来说,实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试试死亡穿越法,那还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剑吧。

他极少离开飞仙岛,但仅有的几次,却都在江湖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一次,他杀了作恶多端却又武艺高强的“赤铁掌”吴不让,一次,他杀了垄断南边十四港的漕帮帮主萧萧下。

赤铁掌有一双又红又厚的肉掌,掌面很大,活像蒲扇。据说再坚硬精铁所制造的剑都躲不过他一掌之力,啪一声下去,亮白或者乌黑的刃都会断成几截。

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如若是落在人身上,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没了骨头的人,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软烂地摊在地上,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就算是作恶多端,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人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尊严,成为一滩肉泥,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或者是死了,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 不, 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 白子如剑刃般锐利, 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陆小凤什么都没有听见, 他已经将叶孤城刚才所说的话自动从脑海中删除, 穿白衣的男人又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白云城主。

对方不答话, 他也不说话, 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 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 陆小凤的学识很杂, 却很丰富, 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说了混账话的男人将全副身心又集中在眼前的棋局上, 叶孤城是一个很能集中精力的人,当他练剑的时候, 眼中便只有剑,当他处理公务时眼中便只有公务,当他手谈时, 眼前便只有棋盘。

他或许不像宫九, 看什么一遍都能学会,但超乎常人的集中力却能让他接近过目不忘的境界, 又加上在剑之一途上的天分, 十几年不间断的练习, 足以他成为全天下数一数二的高手。

天分、毅力、恒心、集中力, 他具备一切成功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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