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番外 万里归来年愈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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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便宜那个臭小子。

“几个月前,澜先生信中说聿江公主诞下小皇子,她想你的紧。”他会说话,搬出了聿江。

说起那娇滴滴的公主,陆以蘅久知道男人埋什么心思:“我看是王爷您想去一回北戎。”

这五年,调理极佳。

凤明邪怔愣,没想过陆以蘅这么轻松就答应了。

“可要……告知樊山先生。”毕竟在这儿叨扰了五年,第一次出远门,总不能不和主人商量商量吧。

陆以蘅嫌弃的摆手,无需。

有时候凤明邪都觉得这对师徒压根不像真正的师徒,虽然樊山先生看起来清冷不善言谈,总喜欢摆着一幅出世谪仙的模样,可偶尔在陆以蘅面前流露出的闹心半点不是长辈对晚辈的。

尤其,樊山先生年岁不大。

这是凤明邪倍感意外的,当年听说阿蘅有一位高深莫测的师父,还以为是耄耋老翁世外高人,没想到,竟这般年轻。

于是,樊山先生还当真在第二日瞧见凤明邪跨身上马才知道,这两人竟想不告而别。

他没多少的失望,将陆以蘅扯到一边:“你们说走就走?”得,他竟还有些兴奋,至少一百八十两银子不用偿还了。

陆以蘅打掉他的手:“别以为逃的了赌债,”她早看穿了。

樊山先生咂嘴:“现在正直年中,你让我上哪儿给人写对联子。”他可没银子。

陆以蘅挑眉:“那就写点儿别的,您老墨宝不是千金难求吗?”一句句大话挺会往外拐的。

“比如?”

“五讲四美,八荣八耻。”

“呸,那还不如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有道理。”陆以蘅竖了个大拇指,退身恭恭敬敬,“暂别师父,无需相送!”这八个字当然是说给凤明邪听的。

她可是个尊师重道的姑娘。

樊山先生只敢在两匹马儿消失在林间时咬牙切齿。

北戎居于大漠,近几年来花费人力物力辟了不少绿洲地,风光不差,这个时节往来客商不少,一路行来不觉寂寥。

澜先生如今在蒲尽养了一百多匹骆驼,偶尔还给过往的商队提供一些便捷和住宿。

老头子将遮风挡沙的皮帽子扶正,舀着清水灌着骆驼槽,突得听到身后有些细微的铃儿响,叮叮当当。

他还没直起身已经笑开了坏:“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那身轻纱毡帽笼下的五彩雀羽着实晃花了澜先生的眼,不知是不是这大漠阳光强烈,燥风感怀,老头子再一瞬落下了泪来。

当初听闻大晏传来的噩耗,澜先生沉默不语将自己关在王庭三天三夜,好像在那个封闭空间将风小王爷这半生的戎马繁华都在脑中反复了一遍又一遍,那个风华绝代的男人在年华最好的时候,突然,离开了这个人世,是不是上天,最好的安排。

不是的。

银鞍白马少年郎,应该,意气风发、指点江山。

澜先生喝了个酩酊大醉。

直到半年前,他突然收到了一封金丝信笺,没有只言片语,唯独,一缕孔雀尾。

老头子抱着信笺哭的不能自己,擦完眼泪,决定辞官返乡。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却只有他参透了,那个远在天边常常挂念在心风华正茂的男人,终有一日,还会再相见。

那时的他们,不再是什么王侯将相,不再有什么阴谋诡计。

他们是故友,故友相聚,平凡而热烈。

澜先生呛声拍了拍身边的小骆驼,忙将两位客人迎到了帐篷中,老头子围着凤明邪转了三圈,盯了足有一盏茶的时间——

不可思议啊,凤小王爷是必死的绝路,没有人能够将嵌入心尖的银针去除,他们都知道结果,可是,看着眼前人起死回生,澜先生不得不叹。

听说是陆以蘅的师父花了五年之间才慢慢调理好,否则,一命呜呼。

“好一个救世神医,不知用的何等法子?”澜先生是帝师也是个大夫,对于这么个不曾闻名的医者颇有兴趣。

凤明邪的指尖撵着茶盏,似是眼底里也有些不明却知无不言:“科技。”对,那个人是那么说的,虽然,他也不懂,这两个字眼的意思。

“科技?”澜先生摸着胡子在脑海里琢磨了半天,从来没有听闻过这等方法。

“对,科技。”陆以蘅掩唇一笑,偷偷地,好像一说起樊山先生,陆以蘅忍不住就是眉开眼笑。

“不许笑。”凤明邪微微蹙眉,伸手在她脑袋上扣了一记,“你此前你可从未告诉我,你师父是那般人物。”

哪般?

他睁开眼第一回瞧见那个清俊男人,年轻又风度翩翩,一身白衫不苟言笑,眉眼里带着几分看不到边际的探究。

樊山先生话不多,不,准确说来,只有对着外人话不多,陆以蘅在他面前没大没小勾肩搭背,两人时不时还能偷偷笑成一团,尽说些旁人听不懂的话,什么五讲四美三热爱,八荣八耻树新风。

澜先生饶有兴致的听着两人拌嘴。

“您那是羡慕嫉妒。”陆以蘅难得给自家师父撑个脸面,年纪不大却本事很大。

“本王羡慕嫉妒,呵。”凤明邪凉凉一笑撇过头去,男人这几年来从来都是“你呀”“我呀”的称为,“本王”两字许久不曾落出口,说明他男人的自尊受到了挑战。

澜先生兴趣很大:“这般人物,老朽倒是也想见见。”

凤明邪倒没那么小气吝啬,他颔首:“澜先生与他定能一见如故相谈甚欢,休养这几年将他的藏书翻了个遍,颇有意思。”

“比如?”澜先生一听来了劲。

凤明邪支着下颌想了想:“《资治通鉴》、《二十六史》……精彩绝伦,对了,到还有一套藏书,定会成为你的心头好。”男人蹙了蹙眉,拉了拉陆以蘅的衣袖,“你管它叫什么来着?”

陆以蘅噗嗤一笑:“四大名著。”

“对,”凤明邪眉开眼笑,“其中有部《西游记》,回味无穷深得我心。”

澜先生眼睛都发亮:“说、说的是什么?”

“取经人带着一只猴子……”

澜先生突地就满头黑线,等等,他总觉得自己倾慕思念的凤小王爷好像叫他家那个不着边际的小姑娘给带歪了路子,想当年叱咤朝政翻手为云覆手雨,现在,口中怎么不是猴子就是猪,还、还有个什么大海怪——

澜先生眼角抽了抽,整日里都在听一些光怪陆离的玩意。

然他眉眼舒展看到凤明邪温宁眼角的笑意,可以感受到男人的意气还留存于他的心胸他的血脉,澜先生突然,安然无比——

飞鸟越过大晏的青山绿水来到北戎的风沙大漠,都不曾变换了歌喉和模样。

澜先生仰天长叹,竟要落下泪来。

凤明邪轻步踏于明光下,有微风拂面,也有沙尘入帘,陆以蘅轻轻搀着他的臂弯,苍穹之上,有着自由自在的苍鹰翱翔。

“阿蘅。”他道。

陆以蘅的笑还凝在唇角,心领神会:“王爷,离开凤阳,离开盛京,又何去何从。”这不是个问句,她浅浅陈述,这句话,是当初她背负罪名逃难凤阳,他们在摩肩接踵的街头,看着烟花漫天,少年嬉笑时——

陆以蘅迟疑的回话。

凤明邪的指尖落在她发髻拂去黄沙:“你有答案了吗?”

陆以蘅不答反笑,她扑进男人怀中。

何去何从。

这个答案早已没有必要。

万里归来年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

试问岭南应不好。

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有他在的任何地方,便是天涯海角,便是黄泉碧落,都是归宿。

她一样可以为他出生入死,为他肝脑涂地。

“明儿一早就启程。”陆以蘅不多磨叽,男人会提出来定是思虑良久,他是个有分寸的人,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向来量力而行。

凤明邪眉宇微微一簇,稍有落寞流出,陆以蘅心一软忙道:“你想去哪儿都好,我陪着你,但……”她伸手绕了绕男人的长发,明知他是故意的却总是狠不下心,“有什么事,一定不要瞒着我。”

是伤是命,是好是坏,陆以蘅要知道凤明邪的全部。

而不是担惊受怕,直到男人叹着天命终了却无能为力。

这五年来的确,凤明邪可算得是“软禁”南屏山中,她的“无微不至”有时候连自己也觉得矫枉过正,可偏偏,陆以蘅不敢冒一丁点的风险。

樊山先生是怎么救回小王爷的,她一清二楚,遍地血色历历在目,想到就浑身发憷。

那是她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痛心彻骨的怕。

“故人相邀,不善拒绝。”尤其是澜先生,凤明邪的半条命也是那个老头子救回来的,如今的澜先生卸下官职以养骆驼为生,自由自在,快活得很。

“哼,你剩下的半条命还不是叫他们给害的。”陆以蘅忍不住哼唧,她喜欢聿江公主,可不怎么欢喜那个赫图吉雅,看起来书生文气却是一头沙漠孤狼,当年北戎的刺客害惨了凤小王爷。

“苏一粥的大婚,你我都没有到场。”

“铜雀金珠都送给了他,那小子乐得高兴。”陆以蘅撇嘴,铜雀金珠是她与凤明邪的定情之物,经历千重万险才汇聚一堂,就这么叫男人大大方方的送给了苏一粥。

害怕。

怕的要命。

陆以蘅想了想,指尖在罗裙轻轻拭去水珠,叹了口气:“想去哪儿?”

凤明邪眸中明光微微崭亮,陆以蘅就知道自己问对了。

盛京城的十里红妆埋下了一颗致命的种子开出像极了罂*粟的花。

陆以蘅知道自己没有办法摆脱凤明邪,同生共死这样的词,她不怕,可却怕了独活的勇气。

她承认自己不够坚强也不够勇敢。

陆以蘅以前鲜少做饭,毕竟她手艺之差人尽皆知,只是这五年来小姑娘在山下的村子里还蘑菇了一手南屏特色,若是几年前,她都不相信自己愿意静下心来蹲在厨房倒腾柴米油盐,只是现在,竟有些心甘情愿。

她听到了凤明邪的轻唤,男人已经站在身后,她将手中的菜叶拾去丢进清水盆中:“什么事?”

小王爷伸手将她无心收拾的发丝别去耳后却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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