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按个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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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最关键的优点就是,这衣服,宽松舒适不扯蛋。

“掌柜的,咱接下来去哪啊?”店小二没再搭理乞丐。

“长安城附近肯定不能待了,跑远一点,去幽州或并州吧。”掌柜的说道。

“就你?你现在还能把刀拿起来吗?都拿不动了吧?”乞丐嘲讽道。

听着车厢内两个人的拌嘴,掌柜的微微摇了摇头,继续驱赶马车。

到了一条小溪边时,掌柜的把马车停了下来,打算休息一会,他们已经离兴安城足够远了,还有两个时辰天就彻底亮了,他们打算休息两个时辰再走。

“你守前一个时辰,你守后一个时辰,你们轮着来,我睡会,明天还是我赶马车。”掌柜的吩咐完任务就睡了下去。

店小二和乞丐对视一眼,片刻后才确定由店小二先守一个时辰。

“你要是敢睡过头,我就在你头上拉屎!”店小二威胁道,他是真怕乞丐耍赖,直接睡足两个时辰。

乞丐哼了一声,没搭理店小二,到了一旁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倒头就睡。

店小二看着睡下的乞丐和掌柜的二人,泛着困打了个哈欠,尽量让自己保持清醒,紧盯着四周的环境。

他们的马车底下,一道黑影突然一闪而逝,犯迷糊的店小二根本没能察觉那道黑影的存在,黑影躲到了一旁茂密的灌木丛中。

“警觉性够强的,我只是观察了一下他们的手掌,他们就能联想到这么多,直接跑路,还好这几天我都盯着,不然还真被他们跑了。”灌木丛中,刚刚那黑影自言自语了一会,这黑影,正是柳初。

他在发现异常情况后,就跑到了吉香居酒楼这边,当得知几人打算跑路时,他找了个机会钻到了马车底,然后就这么一直跟着跟了一路。

好在他体能够强,这马车的底盘出也不错,有个多出来的木棍,柳初就躺在那根木棍上,只要保持身体平衡就行,比长时间用手抓着马车固定身体不掉下去轻松多了。

“看样子,应该就是绝灭门地煞组的成员了。”柳初觉得自己的猜测是真的,或者说吕有为给他指的路是对的。

柳初不知道三人的实力如何,所以没敢轻举妄动思来想去,柳初想到了一个稳妥的办法,他将目标瞄准了马车上的水囊。

十全镖局内,有不少稀奇古怪的玩意,有一些烈性的蒙汗药,据说一粒粉末就能药倒一头水牛,柳初觉得好奇,就顺了一瓶出来,随身携带,因为他觉得说不定哪天用得着。

今天,就恰巧用得上。

柳初又等了半个时辰,发现那个店小二已经困的摇摇欲坠了,所以他慢慢的靠近马车,把水囊拿了下来,接着将蒙汗药下了一点进去,晃了晃水囊后,将其放回了远处。

做完这一切,柳初回到了灌木丛中,只等明天收获猎物了。

越临近早晨,天就越黑,同时温度也越低,似乎一整晚的精华所在都放到了这个时间段。

柳初顶着两熊猫眼,一夜没睡,他怕自己睡过头。

柳初揉着双眼,让自己打起精神,当他看到三人朝着马车走来时,顿时就清醒了一大半,期待他们立刻拿水囊喝水。

可惜,他们并没有,掌柜的从包袱里拿出一些干粮还有一小壶酒,三个人就着酒吃掉了不少东西,就是没喝一口水,这让柳初很是郁闷。

就在柳初认为没有希望的时候,那个店小二却是拿起水囊喝了一口。

柳初心想,一个人喝也没用啊,倒了一个,还有两个没倒,那么他们就会怀疑有人下药,到时候更不好对付。

不过,柳初今天好像交了好运女神,心想事成一般。

店小二在喝过水囊中的水后,砸吧了下嘴巴,觉得水囊里的水有些不同,似乎比往常更好喝,于是让掌柜的和乞丐也喝了几口尝尝。

就这样,三个人顺利的喝下了混有蒙汗药的水……

柳初就这么将晕倒的三人带了回去,回城走的时候东边大城门,所以那些守城门的只是略微看了看就放柳初驾车进去了,都没看车里装的什么,害柳初想了好半天准备好的措辞没能用上。

将三人带回十全镖局后,柳初把他们关到了杂物间,并和十长云知会了一声,让他派几人看管。

做完这一切后,柳初回到了屋子里,取来笔墨纸砚,坐在凳子上抓着毛笔认认真真的写了半天的东西,一长串文字,估计有好几千,字体歪歪扭扭的,可着劲的丑。

写完后,柳初又取来红墨水,在上面按了个红手印,之后,就美滋滋的拿着这张纸往杂物间而去。

柳初将写满了字的纸摊开放在地上,接着取出红墨水,把掌柜的、店小二、乞丐三人的手拿了起来,随后一一沾上红墨水,逐个把他们的手印按在纸张上。

按完之后,柳初拿着纸,心满意足起来,这纸最前端赫然写着几个大字,转让协议。

写完后,柳初又取来红墨水,在上面按了个红手印,之后,就美滋滋的拿着这张纸往杂物间而去。

柳初将写满了字的纸摊开放在地上,接着取出红墨水,把掌柜的、店小二、乞丐三人的手拿了起来,随后一一沾上红墨水,逐个把他们的手印按在纸张上。

按完之后,柳初拿着纸,心满意足起来,这纸最前端赫然写着几个大字,转让协议。

“不过,不管是不是前东家派来的人,这人都是在调查我们,所以还是离开比较好。”掌柜的继续说道。

“可惜,兴安城里不能殴斗,会把禁军和巡街护卫引来,不然我倒是想出手试试这一老一少的实力,好久没和人动过手了,不知道有没有生疏。”店小二略显遗憾的说道。

“掌柜的,你说那一老一少是谁啊?不能是前东家派来的吧?”店小二有些紧张的问道,如果是前东家要他们死,他们就算逃到天涯海角都躲不掉。

“不像,这一老一少应该还没确定我们的身份,如果是前东家派来的人,根本不需要先确定我们的身份,他们一眼就能把我们认出来。”掌柜的否定道。

在前东家那,他们的所有身份信息都有,包括肖像画,所以如果是前东家派来的人,肯定能马上认出他们,而不用像柳初这样通过细节来辨认。

掌柜的将自己的衣服脱了,换了套看起来比较平民的衣服,白布衫,黑靴子,头发也尽量弄得乱糟糟的,一看就是个赶车的料。

车里面的乞丐和店小二也是在互看不爽的情况下换了身行头,很像两个富家翁,乞丐老一点,店小二年轻一点。

夜晚冷清的大街上,马蹄声和车轮声显得那么突兀,所以离小城门还有数里的距离,守城的禁军就听到了动静,全都变得戒备起来。

“哈哈,好,听说那两个地方的娘们野的很,刚好去尝尝味道。”店小二笑了起来,这些年他们开酒楼也转了不少,可惜的是他们没时间把酒楼给转手出去,要不然他们现在拥有的钱更多。

早年三个人金盆洗手后,就合伙开了这吉香居酒楼,挣来的钱全都投了进去,最近一两年才开始把本赚回来,并且有了些盈余,但是没想到突然得跑路,真是亏大发了。

“你特么的当乞丐当习惯了?”店小二嫌弃的看了乞丐一眼。

“你懂个球!你知道这乞丐服穿着多舒服吗?重量轻,宽松,运动起来方便。”乞丐回瞪了店小二一眼,有一个最关键的优点他放在心里没有说出来,他怕说出来后店小二会抢他身上的乞丐服。

当马车来到小城门的时候,禁军按例进行了检查和盘问,说辞是早就想好的,他们是定居兴安城的商人,可是家里还有几个老人在老家,接到其中一个老人亡故的消息,他们需要连夜出城赶回去,才能参加上老人的葬礼。

禁军审视了三人一番,看模样不像是坏人,说的情况也挺严重的,于是就直接放行了。

长安城的晚上,城门都会关闭,但是却会在北侧留下一道小门,以供通行,但是盘查相较于白天,会严格很多,你就算赛点银子都没用,晚上的那道小门,由禁军接管,禁军的人根本不吃这套。

长安城如此,护卫长安的九城也是如此,在北侧都会开一道小门,掌柜的就是驱车往城北那道小门去的。

“多谢几位军爷,天寒地冻的,你们守城的,酒肯定不能喝,但是吃点肉总归没事的,这是自家做的猪头肉,几位军爷可以吃一点。”伪装成富家翁的乞丐从怀里掏出一包包好的猪头肉,送给了几名禁军。

几名禁军对视了一眼,钱财他们不能收,正在当值,酒他们也不能喝,但是吃几口肉,问题倒是不大,所以就欣然接受了下来,放行前也是叮嘱了几句路上注意安全的话,以示感谢。

“你看,这就出来了不是。”安全出城后,伪装成富家翁的乞丐哈哈大笑,将那一身看起来名贵的衣服直接脱了下来,再次换上他的乞丐服。

第三十四章 按个手印

“唉声叹气个屁,快走,一会天该亮了。”乞丐催促道。

掌柜的依依不舍的多看了吉香居酒楼一眼,随后驱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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