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5.宁一番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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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一定是这一刻脖颈流着血,手拿板砖,一脸狠色的我太过慑人,以至于那两个流氓互看了一眼后,起身拉起被我敲倒在地的人逃窜而走。

巷子里一下就静谧了,就着月光去看倒在地上不动的男人,我很是害怕,也不知道刚才那会他被扎了几刀。这人也真真是痴胆大,跑来救人怎么也得拿个武器什么的啊,就赤手空拳赶来了。

轻唤了声:“诶,你怎么样?”

顿时,我被那黑茫的目光定在原地,说不上来那是一种怎样的目光,就是有那么一瞬的错觉,彷如坠入了一个幽深之境。直至那视线转离,我才从魔咒中解脱出来,真没想到他会这么快就苏醒,刚还在愁要怎么把他送到医院去的。连忙走上前询问:“你觉得怎样?能不能站起来?我立即送你去医院。”黑眸再度抬起看过来,这次倒没刚才的错觉,就是有些局促。

隔了数秒,才听他低声开口:“不去医院。”

在我的错愕中,他又补了一句:“暂时就在你这里养伤。”我恁是没从惊愕中缓过神来,等恢复神智时,他躺回了沙发内,闭上眼沉睡了。

基于他是伤患,还是为救我而受伤的,没有立场去喊醒他。可是为什么觉得他讲话的口吻是理所当然呢?这个问题,我纠结了好一会,最终只能暂时这样。事实上城的晚上很少有车辆,现在赶去医院也确实不实际,只能祈祷他的伤没有反复,能够捱到天亮。

理想主义总是好的,但现实总是相反的。半夜听到卧房外传来砰的一声,立即从半梦半醒中惊醒过来,脑中短暂空白,很快就想起外面客厅沙发还躺了个陌生男人。连忙披上外套,走出卧室,却见那人已经从沙发上翻倒在地,上前一探,发觉他在瑟瑟发抖。

不好,伤口感染引起高烧了!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人再度拖上沙发,立即又去拿来医药箱,解开纱布后发现伤口有点发脓迹象,如此情况真的不是我能应付了。凑近了他轻唤,可是他好似烧糊涂了,根本就喊不醒。

无奈之下,我仍是只能自行想办法,替他换了新药,再用毛巾给他敷额头,换了一趟又一趟,终于在天亮前烧退下去了。我则几乎整夜没睡,累得浑身骨头都酸痛,进到卧房,趴倒就睡了过去。

再来是腹部那一刀,相信导致他昏迷的应该是这,即使他穿得是条黑裤子,都能看到明显的血迹在渗透出来。我并不是医生,也不是护士,能做的就是为他腹部用同样的方法敷上药。等一切搞定后,才意识到自己脖颈疼得不行,这才想起自己也是受了伤,对着镜子照了下,血痕清晰,但已经不再流血了,当时虽然是发了狠,但还是留有余地,所以伤口看着恐怖,血流了满脖的,但倒是不太严重。

瞥了眼外面躺在沙发上的人,略一踌躇,进卧室拿了衣服到洗手间去换。等换好出来,不由愣住,那本是昏沉的男人竟然是坐了起来,听到这边动静,扭头看过来。

叹了口气,也怪自己选了个“好地方”,确实够清静的。

咬着牙把人拖到了租的屋门口,在开门前,又去探了探他的呼吸,还好,并不算太虚弱,可能是看着恐怖,伤并不是太重。等把人拖进屋中,搁到老旧的沙发上后,我立即去翻来医药箱。刚才就粗略看过了,他身上的除去腹部有血迹外,就是头部,所以两相取其重,决定先给他处理头部的。

捋开他额际的发,我微微一怔,此人容貌真可算是清俊,即使是双目沉闭着,也难遮他的气度。一声呻吟唤回我神智,连忙摇去脑中奇怪的想法,这时候去关注他好看不好看干嘛呢。连忙用布轻轻擦掉他额头与脸上的血迹,发现是他额头上方的头皮里有伤,应是磕碰在地上所致,并非被流氓用刀扎。这相对而言算是幸运了,用云南白药替他敷了后,就用纱布给贴上了。

命中注定了我会遇见庄聿,也或者,是强大的命运在安排这一切。

那是一座城,走了许多地方,越来越偏爱这种宁静的地方,寻得一处景色秀丽的地,可以一坐一下午。也是奔走了近半年,觉得累了,就想要停下脚步歇一歇,于是就租了个屋,决定待上两月。

遇见流氓,是独身女子在外最糟糕的事。近一年的时间漂泊在外,除了遇到点盗窃这类的事,都是无风无浪而过,让我懈怠地以为世风良好。然后,就有了现在的恶果,被三个流氓堵在无人的巷子里,索要了我身上的财物后,还对我起了色心。

悄无声息,一动不动。心里越加惊惧了,不会是死了吧?再不敢迟疑,把板砖往地上一扔,俯下身去翻动那人,等人翻转过来后,大吃了一惊,透过月光可见那人的眉眼被半长的发给遮盖,可是明显血在顺着脸颊滑落,好似他的头部破了,浓郁的血腥味立时袭来,但见胸口还有起伏。

我吓得连忙去摸手机,却发现手机被刚才的流氓抢走了,这可怎么办才好?此处是个城,规格等同于镇,离镇医院很有一段距离,如此夜里连个车辆都难见,我要怎么送他去医院?没有办法见死不救,俯下身把人拖着出了巷子,一眼望过去,只远远见到一两个人在骑着电瓶车飞驰而行。

当刀刃入肉的声音传来时,我心下一咯噔,暗道不好,立即就见地下有血滴落。不用说,是那黑衣男人的,如此下去不行,天已经暗下来了,也不管脖颈处的伤,跑到边上抓起两块九五红砖,看准一个背对我的流氓脑袋就敲了下去。这一下我是下了死力的,所以那人一声惨叫,直接就栽倒在地上了,本还在与好心人撕斗的两个流氓闻声回转头。

“还不滚?信不信我杀了你们?”我尖利了嗓音怒喝。

这时候,十分懊恼自在大院长大的,怎么就没跟敏子学上那么几招呢,平时总是秉持君子动口不动手,对敏子那种拿拳头说话的言论还嗤之以鼻,只有临到这关头了,才发觉拳头其实很重要。可就我这素质,就算学两招也是三脚猫功夫,一个女人对付三个大汉是为一个字:难!

我在愁思是否亮一嗓子喊救命,附近的居民听到的几率有多少,会见义勇为的又有多少。如是想了,也的确如是做了,下场就是人没喊来,一把弹簧刀横在了我脖子上,还将眼前三个满脸横肉的男人给惹怒了。哀叹世风从来就没良好,只有日下,就连这种民风淳朴的城市,见义勇为者也没了,谁都会掂量掂量做一件事的后果与好处是什么。

敏子说我戒不了陆昊这个毒瘾,终有一天还是会释怀了原谅他的。我当时笑了笑,想着将来的事谁知道呢,至少眼下我无法看着陆昊那双愧疚的眼可以说句原谅。

义无反顾地再次踏上了旅程,假如说我没有遇见那个人,或许真的会应了敏子的断言。可是,当我走进那座城,就注定了路程偏离了轨道,向未知的方向而走。等到很久之后,我赫然了悟,原来一切不是意外,而是命中注定。

随着男人猥亵的靠近,身上外套的纽扣在一粒粒解开时,我一咬牙,打算跟他们拼了。士可杀不可辱的道理,是跟敏子学的,即使曾经觉得挺傻帽的想法,但这时我也不能这么轻易就范了。老天爷是觉得我还不够倒霉,在心伤修复得差不多时,再横来一刀是吧。

事情总是没到跟前时,不会想到有一天也是这么胆大,敢把脖子往那刀刃上抹。血痕出来的瞬间,那三个流氓也是愣了,他们劫财劫色,是没想过要劫命的。都说这种人,最怕的是不要命的人,今儿我就打算把命搁在这了,看谁狠得过谁。

可就在我被怒火烧红了眼时,突然一道颀长的黑影跑进了巷子,都没看清来人,就见他与那三个流氓扭打在了一起。是我太过悲观了,到底还是有愿意见义勇为的人。只是以一敌三,那三个流氓身形都不,我在旁捂着脖子上的血痕,看得甚为胆战心惊。

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追逐陆昊的身影,因为到儿时。但却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远离他的,因为那伤痛刻骨铭心。

那时我总爱埋汰敏子没心没肺,其实爱陆昊的那二十多个年头,我也是没心没肺。正因为这样,等到真的痛了的时候,那痛苦就会加倍,甚至令人绝望。我几乎是狼狈地逃离了那座城市,只想一个人孤走天涯,可沿途的风光再美丽,都化不开我心底的脓疮。

敏子那边出事,我被许子杰找回去,在医院的病房里,我与敏子紧紧抱在一起痛哭,到底是自长到大的死党,连命运都是如此的相同。但又有不一样,或许敏子命不久已,但她是真的得了许子杰的爱,不像我,从头至尾都是个傻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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