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野狼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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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严重吗?”我故意顶了蓝雪一句,然后努力向傅宗玉挤眼,再瞧他的脚,示意他穿上鞋,却不料他竟就近将脚放在了我刚刚铺好的床上,左瞧瞧右看看,甚至还贴近了闻了闻,嘴里还念叨着:“真有那么大的杀伤力?”

蓝雪尴尬的说不出话,我也听到了床单默默的哭泣声。

初春的风儿依然寒冷,傍晚,我漫不经心地扫视着路边的一切,还是那样的颓然,没有一丝的欣欣向荣,没有一丝绿意。

“这酒吧是你的?”我惊奇地问,不过再看他的大奔也就不怎么感到惊奇了。

“是我的,走,是我的就是你的。”说罢便拉着我往里走,我突然心情很复杂,听说他刚从里面出来,怎么会有钱开酒吧呢?

一进门就飘来一首忧伤的《不如不见》,唱歌的是一位年轻的姑娘,穿的很随便,一身做旧脱色牛仔衣,打扮的也很随便,头发有点邋遢,只不过歌声里确实有着故事。往里走,虽然还不到酒吧最热闹的时候,但人已经不少了,大家都认真听着歌,灯光温柔地扫过每一个人的脸,仿佛为他们各自的故事添加着色彩。

干哥把我让到一个靠角落的卡座,这个位置正好能完全看见那姑娘的正面,她一直面含微笑,面相清秀,额前向后编了几条小辫子,透着一股刁难和任性。她唱歌时眼睛喜欢时不时地闭上,像是在回忆,我想她虽然年纪和我差不多,但她的故事肯定会比我精彩。

一首歌唱完,又唱起了另一首《泡沫》,而这期间干哥一直在问我的近况,我也在有一句没一句的回答着,因为我的心思大多放在这个姑娘身上,不知道她身上有一种什么东西在吸引着我。当然,并不是我见丫头时的一见钟情,也不是我对这个姑娘产生了情愫,跟感情无关,或许就是她的歌声让我觉得她有故事,而她的故事因为她的歌声让我莫名其妙的想去了解,去深究,总觉得我和她将来会有很多牵扯,不会只是过客这般简单。

干哥看出来我心不在焉,像小时候那样,弹了我一个脑瓜崩,说:“狗儿,长大了,看见女孩子魂都跑了!不过这个女孩子你想都别想,可别打歪心思。”

我突然一怔,看来干哥对这个姑娘有些了解,就问道:“为什么?皇帝的妃子啊,想想也不行?”

干哥哈哈笑起来,“还是这么喜欢抬杠,还是那条犟狗。”

我恍然大悟,“不会是你的女人吧,在你酒吧唱歌,你捷足先登了?”

又是一个脑瓜崩,比小时候疼多了。他说:“别瞎说,这女人我也碰不得,不过狗儿,我确实给你找了一个嫂子。”说罢朝着服务员喊到:“把老板娘叫来。”

我忍不住叫了出来,“你结婚了?”

他却不屑地瞪了我一眼说:“你前卫一点行不行,非得结婚才是嫂子!哎,狗儿这么大了,碰过女人没有?”他竟满脸的好奇!

我急忙摇头摆手。

“哦,那还是个小处男。”说完他鬼笑了起来。

不一会儿,从对面走来一位女性,闪耀的灯光下甚是高贵,到肩的披发,长长的耳链,五官清秀端正,眼神中透着一股锐气。她并没有过多的化妆,也没有多名贵华丽的穿着,可能浑身上下最夸张的就是那双能一脚扎进人心脏的高跟鞋。但随着她走近,你会感觉到一种气场,甚至是一种压迫,让你有这样一种感觉,向你走来的人是高高在上的人,下意识里你会告诉自己,对这个女性要尊重。

再走近仔细端详,却觉得有些眼熟,好像在那儿见过。干哥把她一把搂进了怀里,在脸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却招得这女人一脸的嫌弃,骂道:“在自己弟弟面前怎么一点也不检点!”干哥笑道:“自己家弟弟,有什么要紧。”然后转头问我道:“狗儿,还记得你嫂子吗?”我正在用力地回忆,却听到那女人说:“小一,我可是认出你了,那回你整的我够呛,这笔帐还没算呢。”

我的思绪又回到了那个荒诞无知的时代。

话说那时这李文文喜欢上了一个邻班的女孩,煞费苦心地准备了好久才算买上了一个打折出售的毛绒娃娃。有一天放学后他叫上了我,手捧着那个个头不小的毛绒娃娃欢喜地等待着梦中情人的出现,空气中荡满了浪漫。

万万没想到的是,当那个女生见他要送自己礼物时,不是惊喜,而是惊吓。就像是见了鬼似的大叫了一声,径直地奔向了女厕所,干哥当然不会善罢甘休,也就追了过去,可这女厕所是男生禁地,再怎么天不怕地不怕也绝不能进,这是道德问题。所以他就努力地在外面喊:“你出来吧,你已经被包围了,早晚都要当我老婆的。”搞的围观的同学是越来越多,而那个女生见干哥像抓压寨夫人似的哪里还敢出来。

如果是换个浪漫的人准会一直就这样等着,情话绵绵,无论天长地久,海枯石烂,但我这位干哥就是没这个耐性,只见他气愤的从地上一跃而起,念叨着:“你不出来我也有办法让你出来。”我以为他是要上演硬闯女厕所的壮举,就在心中赞叹地说:“好,这才是男儿本色,纯爷们!”却不料他竟走到了我跟前拍了拍我的肩头莫名其妙地问:“狗儿,哥哥平时对你怎么样?”

我立马就有一种要赴死的预感。惊恐地不知道是不是从我嘴里发出的声音,说:“还不错。”

“好,给你个报恩的机会,你给我往里扔沙子,一直扔到她出来为止。”

我当时脑门前一万只乌鸦飞过,你们说这是人能想出的馊主意吗?可是思前想后义气这两个字不能丢,撑也要撑下来,于是我就给女厕所来了一次大规模的“人工降雨”。

效果还是蛮不错的,那女孩最终还是哭着出来了,只不过我们仨随后也一起走进了校长室。

我又被她清脆的声音带回了现实,怪不好意思地说:“你看那时候是我不好,不过冤有头债有主,这一切都是干哥他指示的,我只是个帮凶而已。”我做个道歉的样子,我也知道人家现在都是两口子了,只把这个事情当成美好的回忆而已。

干哥美滋滋地吸了一口香烟,说:“还提那事干吗?你嫂子也不会那么小气,是吧,宝贝。”说完就又要抱那个女人,却不料被她一巴掌把手拍了下去,冷冷道:“你跟你兄弟久别重逢,能不能注意点当哥哥的形象。”然后又满脸微笑地对我说:“小一,以后就叫陈姐,咱是老乡,你又是文哥的磕头兄弟,以后就是一家人,把我当成你亲姐就行了。”

我赶紧点了点头,心想这关系够铁!说:“陈姐,没事的,他在我心里从来没什么好形象,这么多年了,看来还一样。”

干哥爽朗地笑起来,“还是我兄弟懂我,一家人,要什么形象。”说罢又美滋滋地吸了一口烟,对面那姑娘歌唱完了,带着她的吉他走了下来,酒吧里的音乐突然改变了风格,摇滚了起来。

陈姐在震撼的音乐里高声喊道:“刚才是叙叙旧,今天你们哥俩久别重逢,应该喝两杯。”

“对,我就你这一个兄弟了,也就你和你爸妈几个亲人了,狗儿,陪哥哥喝杯。”干哥动情道,虽然灯光黑暗,但我觉得他眼圈湿润了。

我也为之动容,这几年我是在快乐中长大的,度过的,他呢?能看出他经历了很多,听说他进去过,做过坏事的吧,他变成坏人了吗?不管他现在是不是坏人,是不是坐过牢,他是我哥哥,他对我好,他就是我的好人。今天好不容易与干哥见面,不喝两杯怎么行,不喝两杯,怎么对得起他的过去,怎么对得起这个相逢。

“好,今天应当喝,而且是一醉方休。”

“好,一醉方休。”干哥爽朗地笑着,陈姐向吧台挥了下手,喊道:“梦儿,拿酒过来。”

从吧台里走出一个女孩,大约十八九岁的年龄,长的很漂亮,单纯的漂亮,不过身体单单薄薄,眼神中透出一股酸酸涩涩的忧伤,让人看着不舒服,像是遇见了什么难事。

她很小心的端着酒盘,步伐有点不稳,泡吧的人走来走去,也有随摇滚乐舞动的,她只能小心躲闪,一边还微笑着点着头,说着类似不好意思的话,让人心生怜悯。

我一边和干哥、陈姐说着话,一边用余光注意着这个梦儿,她每走一步,都让我担惊受怕,可算是跋山涉水一般把酒送到我面前,我对她笑笑,说了句谢谢,她有点害羞,只是点点头。

陈姐帮我们把酒倒满,我们三人接连喝了三杯,后来我才知道喝的可是纯的芝华士,不是啤酒,对于我这个第一次去酒吧的大学生来说,想当然的以为只要不是白酒就不会有多大问题,没想到这三杯下肚,脑袋就蒙了。

可就算我脑袋有点蒙,意识里却依然在注意着那个梦儿,下意识的,觉得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下意识的,想要保护她。

有时候预感是灵验的,梦儿被几个故意露着纹身的小青年拉扯着,要她陪他们喝酒,梦儿当然不肯,干哥还没注意到,我立马抡起瓶子冲了过去,酒壮英雄胆,面对几个人,我就这样冲到人家跟前,酒瓶子砸到了其中一个人的头上。

那个人抱着头叫着,额头流下血来,其他人当然不会放过我,一拥而上,情急之下,我抱着梦儿,将在藏在身下,可也没挨多少打,干哥就过来把这几个人呵斥住,看来他们认识干哥,他们也好像很给干哥面子,虽然不情愿,但立马就停手了。

头上还流血的人,咬着牙说到:“文哥,这个怎么算,哥们到你场子喝酒,喝的脑袋都开瓢了,这哥们是你什么人,你这么护着。”

干哥陪笑道:“老九,这个是我亲弟弟,喝多了,他看上这个小姑娘了,你们手脚不干净,当男人的当然要挺身而出,今天的事情就当没发生,你们继续喝,单免了。”

“哪有这么容易,免单就行了,九哥这血白流了?”另一个人歪着嘴说道。

我也不知道哪来的胆量,可能因为身后的梦儿,也可能因为有干哥壮胆,我又捡起一个酒瓶子,喊道:“那就再来啊,给你们也都开个瓢。”

陈姐急忙拉住我,“真是喝醉了,说胡话。”然后向我试了个眼色,叫我别说话。

流血的老九嘿嘿一笑,道:“好啊,豪言壮语啊,文哥,你兄弟挺横。”说罢又指着我,说:“哥们,今天在你哥场子里我不能动你,在外面我会好好招待你的。”

我意识到今天结了冤家,既然已经如此,咱输人也不能输阵,我也横起来,道:“奉陪到底。”

“好,好!文哥,今天给你面子,不过这个妞儿和这个哥们我会注意的。”老九指着我和梦儿,恶狠狠地说。这时从人群后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清脆,有穿透力。“敢威胁我家梦儿,你掂量好自己的斤两没?你以为野狼酒吧没人罩了吗?”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刚才唱歌的那个姑娘身上,她点上一支烟,通过周围人群下意识让出来的一条路,走到老九那帮人和我及梦儿中间,只是用那长睫毛下的余光扫了我一眼,就亲切地注视着梦儿,梦儿对她摇摇头,像是在说没事。

老九有点莫名其妙,他扔捂着脑袋问向干哥:“文哥,你酒吧里真是藏龙卧虎,都是些热血青年啊,这姑娘又是哪位高贤,说话这么大气。”

干哥轻蔑一笑,“老九,你不认识她就赶紧走吧,别给自己找麻烦。”

老九有些懵,看看他周围的朋友,也都一脸懵逼,但不清楚对方的身份,还是不要招惹的好,毕竟老九也是混社会的人,大小也有一帮小弟,做事不会太鲁莽。

“好,既然文哥这样说了,那我今天认栽,我出了这个门,今天的事情就当没发生过。”说罢就带着他的人离开了酒吧。

此时梦儿仍然在我怀里,那唱歌的姑娘可能看不过去了,不客气地把我推开,拉着梦儿问有没有被吓着,梦儿微微一笑,摇摇头,但我知道,她目光一直在我身上。

音乐又恢复了震动,气氛又一次热烈起来,干哥把我拉回卡座,又陪我喝了几杯压压惊,笑着说:“狗儿,长能耐了,英雄救美啊,以前可没这么勇敢,是不是对梦儿有意思?”

我一怔,对梦儿有意思?我如此关注她,不顾危险救她难道真是对梦儿有意思?那灿灿丫头呢?我突然感觉自己好轻浮。

陈姐像是看出了我的心事,倒满自己的酒杯,碰了我的酒杯,平静地说:“小一,别想太多,顺其自然,今天我们只喝酒,别怕喝醉,这酒吧也是你和你哥的家。”

我举起酒杯,闭上眼睛一饮而尽,爱咋咋滴,再一杯,直到最后嘴都找不到杯口了,迷迷糊糊也就躺下了。

梦中,在这一片无际的雪色世界,灿灿出现在我身旁,她欢快地笑着,像是被这群可爱的小精灵迷住,依偎在我怀里,欣赏着眼前的一切。

我抚摸着她的长发,贪婪地嗅着醉人的苹果清香,感觉着她的重力紧贴在我的胸前,紧紧的,抱紧了她。

蝴蝶儿纷纷向她舞来,仿佛也是受到苹果味道的诱惑,它们盘旋在我们的头顶,形成一片白色的云朵。

突然,“云朵”铺天盖地地坠下来,我感到一阵昏沉,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竟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有什么压在我的胸前,是灿灿?我慌忙地抬起了头,却发现是那个端酒的女孩——梦儿,一阵惊慌失措后的冷肃,我呆了。

她怎么会在这里,看样子也像是喝醉了酒,这是怎么回事?

我又为什么会在这里?我仔细扫视了这个房间的每个角落,不敢动,生怕惊醒了这个女孩,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在一张桌子上,我发现了一张合照,是干哥和陈姐的,他们两个笑的很幸福,原来这是他们的房间,我松了一口气,但望着眼前的女孩,想起了灿灿,一种强烈的负罪感又涌上了我的心头,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将这个熟睡的女孩从身上推了下去,惊恐的夺门而出,任由身后熟悉或是陌生人的喊叫,我只狂奔着,精神在月光下沉沦地哭泣。

在一个角落里我摔倒了,感到头疼的厉害,天与地似乎在超时速地不停旋转着,来来回回地反复着那段时间。我努力地站起了身,摇摇晃晃地向学校走去,在路灯下影子就似一朵受了伤乱飞乱撞的蝴蝶,我哭了,满脸泪水的哭了,却没敢哭出声音。

“狗儿,叫你去找我,你不去,我只能来找你了!”他有些不高兴道。

“干哥,发了吧,看你这身打扮,还有这豪车。”我说着,心里同时想着不能问他的过去,有很多年没见了,不知道他现在性情变了没有。他将胳膊横搭在我肩上,说:“这算什么,我没了亲人,就你一个兄弟,我有什么也就是你有什么,当年咱不会白磕八个头,走,进哥的酒吧玩去。”

“小一,不会不认识哥哥了吧。”他说着摘下了墨镜。

“啊!”我惊叫,“干哥!”。

青岛真是小啊,回学校的路上还在念叨他,没想到傍晚竟然就遇见了。借着路灯的昏暗,虽然已有多年没见,但打量他还是那个模样,浓眉大眼,高额阔脸,隔着衣服也能感觉的他结实的身体。只不过脸上已经没有了我记忆里的稚气,多的是自信、敏锐,此刻还有久别重逢的大喜!

总算后面的人没有跟来,他爬起来使劲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老弟,你仗义,我记住你了。”而实际上他同时把手上的污泥全部擦到了我的身上,直到现在我还怀疑他是真的想拍我的肩膀还是真的想擦干净手上的泥。

从那天起我们就成了好哥们,他是学校中的小霸王,自然也就没有人敢欺负我,而我也会偶尔地试着去欺负别人,久而久之就发展成了一项优良传统。不过每天放学后我可是坚决不与他走在一起的,天知道他哪天会被人追打,哪天再拦路打劫,再掉进污水沟里,那我可对不起国家,对不起党,更对不起这张英俊潇洒的脸。

不过他也挺可怜的。父母离婚后自己就跟着爷爷过,生活很艰苦,所以我也经常带他去我家混吃混喝,不过这小子还有点良心,会帮妈妈干一些体力活,在我父母眼里他可是个懂事的好孩子。就这样日子混久了,他穿多大号的鞋子,内裤什么颜色我都了如执掌,而且我也弄不清他真实的一面到底是什么样子,到底是那个学校里的混世魔王,还是在我父母面前的乖孩子。不过我们这儿有一个规矩,两个男人感情太好了就要结拜成异姓兄弟,拉干亲,所以我们很顺利地磕了八个头,成为八拜之交的金兰兄弟。

不知何时,这学校路边的酒店竟然改成了酒吧,叫野狼酒吧,门面豪华,门口也停满了大大小小的车辆,走进走出的都是些站在时尚最前沿的年轻男女,让人感到魅力无限。就像是有一个女生,两个耳朵上打满了密密麻麻的两排耳钉,还戴上一双长长的吊坠,把耳朵整个阔大了一倍,活像个外星人。更有人留着披肩长发,穿着紧身长裤,超短的高领衬衫,原以为是一个新潮美眉,谁知一转脸那满腮的胡子,可真叫人大跌眼镜。

我想我适应不了杀马特式的美,想尽量远离那个地方,却突然听到后面有人叫我的名字,声音还挺熟悉,只见一辆崭新的大奔缓缓停在我旁边,从上面走下来一位很有派头的人,一身笔挺的红豆西服,擦的明镜一样的大皮鞋,中规中矩的分头在风中扬扬起舞。

我被这叫声给喊愣了,仔细上下这一打量,竟真的是蓝雪。谁知还就这叫声好用,傅宗玉竟从床上爬了起来,瞧了老半天,然后纳闷地问蓝雪:“雪儿,又非典了吗,干嘛戴一口罩呀。”

“还不是你们宿舍里的气味,跟猪圈似的。”蓝雪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中拎着的饭盒扔到桌子上。“如果不是给你送饭来,我才不踏进这里半步,可要少活好几年的。”

后来他爷爷去世了,他跟我说要出去赚钱,从那以后就再没见过他,不过有人说他做了坏事,被抓进去了,真没想到他也在青岛。

回到学校,刚打开宿舍的门,好家伙一股臭脚丫子味满脑门子扑来,傅宗玉正雷声震天的约会周公,我拍了他几下,想把他打醒,却不料不但没叫醒,反而把声音调大了。我索性再拍打了几下,这小子还真跟我扛上了,声音不减反增。

我一看这不明抢嘛,还他妈的说借呢,可我当时的身体条件与他相比就像是一张纸与一本书的差异,好汉不吃眼前亏,我很乖地掏出了身上所有的钱和几块金丝猴奶糖。

说来也巧,正在此时不远处跑来了几个人,只听一个小孩远远地喊:“就是他,就是那个人抢了我五块钱。”再看看这位馅饼先生瞬间变成蜘蛛侠,大喊一声:“妈呀!”瞬间就跨上了我单车的后座,还拼命地催促我快骑。其实小孩子也就是天真,我也一样,他叫我骑我也就骑了,全然忘了他刚才抢我这回事,还感觉满有香港电影中救人危难的那种刺激。直到我们和屁股下面的单车一起摔到了沟里,心里这才害怕起来。

我放弃了,正好有人敲门,谁呀这么文明?肯定不是刘俊强或霍帅东,丫头明天才回校的,难道是蓝雪,我刚开了一条门缝,就听到外面的人一声尖叫,像见了鬼似的跑没影了,我郁闷了好一阵,这大白天的一惊一乍的,真要是吓出个好歹来,我下半辈子怎么过。以后开门之前要先做好心理准备,稳点才对。

不到一刻钟,敲门声又响起了。

我稳住呼吸,那恶心的脚丫子味差点没把我给熏死,我猛地拉开门,下一眼没把我惊死,只见一蒙面大盗站在门口,手里还拿着炸弹。我想也没想本能的从门后抄起了拖把就抡在空中,正欲给其当头一击,却听到了一句超高分贝的尖叫:“狗儿,是我。”

假期很快就结束了,老爸老妈很早就回到了城里,只留给我一叠子生活费,望着这一座红色的“小丘”,心里总不是滋味,我家的家境并不是很好,而我都这么大了还不能自食其力,羞愧的很,回到青岛后一定要找份兼职工作赚点外块,为他们减少一点压力,也算是尽一份孝心吧。

回学校的路上我有点魂不守舍,首先当然是想丫头了,但最重要的还是因为十几天前,干哥给我打的那个电话,他说他出来了,在青岛谋了一条生路,不愁过生活,只不过没脸回老家了,他知道我在青岛上学,所以叫我回学校后一定要去找他,他说好久没见我了,应该聚聚,兄弟之间不能就这样生分了。

干哥叫李文文,比我大了3岁,别看名字起的挺斯文,曾经可是个地地道道的“恐怖分子”。我们第一次认识是在我上初一的那年,由于学校离家很远,所以每天都要骑着单车上下学。有一次我被老师留下罚写作业,回家的路上天就已经黑了,当我骑到路边枝条茂密的拐弯处时,这家伙就像馅饼似的不知从哪个方向掉了下来,抓住了我的车,阴笑着说:“小兄弟,我最近手头挺紧,想借点钱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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