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章.烽火卷长空 90.守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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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声打在犹如铜镜一般的湖面上、反复荡了几个来回;湖心小舟的尾端也微微一动,一名脸上扣着破草帽的老头子高声打了个哈欠,微微站起身来。他手搭凉棚,朝着岸边的中年人远眺了一会,这才通常扯开嗓门大声回道:

“子麟来了?走,咱爷俩屋里说去!”

收鱼竿,熄炭炉,摇船桨,一气呵成。若不是他眉宇间尚有一团凝而不散的英气犹在,谁又能想到,这个开店养老的孤老头子,曾是幽北三路的首辅重臣呢?

“北边来人了?”

“……是。”

李子麟回了一句,便穿着那身价格不菲的锦袍,刷起了油腻腻的碗筷锅勺来。

“子麟啊,其实你也不必耿耿于怀,你们两个,根本就不是一类人……”

“爹啊,我到底有几斤几两,自己还能不清楚吗?怎敢与你们二位龙俊相比;就连士安出众的才情与智慧,都是令孩儿我望尘莫及的。”

“说到士安…子麟啊,我将放在你在大荒城三十余载,就是想传你一手静心养气的功夫。如今看你身处风暴之中能处变不惊、做事条理清晰、进退有法,已足有我八成火候了;不过,那数十载隐忍不发的日子、既磨平了你的棱角与少年意气,也影响了你的判断力与进取心。所以就算你得机逢时、也不敢做出放手一搏的决定。单就这一点来说,你的确不如找错了时机,丢掉了双腿的士安,来的更加果断。”

说到这里,李登重新穿上衣服,又拉开柜子的门,取出了一叠纸张收入里怀,又伸手揽住了李子麟的胳膊:

“咱爷俩边走边说……说起士安啊,他自幼与我长在繁花似锦的奉京城,眼睛见的东西多了,气量也就被挤小了。他的心胸与眼界,皆远不如你。接我的班,给青鸿当个副手,倒是出不了什么乱子来;可若是让你们易地而处,你一定能干的比他更出色;可他却绝对无法做到你今日的成绩。”

爷俩一边说着话,一边翻过了一道荒丘,停到了一座矮坟之前。说是坟墓,却既没有墓碑,也没有贡品与烛台,就只是一个小土包而已。

李登走上前去,从一棵树后取来了一柄大扫帚,轻轻理顺并不杂乱的地面;而后,又掏出了那一叠写满了字迹的纸张,分给了李子麟几张之后,这才取出了火褶子,轻轻点燃了一些……

饮马湖野店,李子麟倒是常来常往;可眼前这座荒坟,还是他第一次前来祭拜。如今见李登不烧纸钱、反而焚烧宣纸,自然有些奇怪;他展开自己手中的一张,打量起了上面的墨迹。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李子麟看完了这首五言绝句,眼前立刻展现出一副满是孤独寂寥、又暗含一副不屈傲骨的美妙画卷。

“这……这!”

“惊讶?叹服?还是沉醉其中?纵观华禹古今文人墨客,所作五言四句多如牛毛;但在我看来,即便将古来至今所有诗篇编纂成册,亦无法与这区区的二十字相提并论。”

“您在诗文方面的造诣……”

“不,这并不是我的诗,我也永远写不出此等诗篇。也不仅仅这一篇天人之作,近两年以来,我在这里焚化的每一篇诗文辞赋,也都不是出自我手。哦对了,你不是一直好奇,那些假扮收山货而来的行脚商人,到底都是什么来路吗?他们都是江湖人,是沈归的朋友。这些人每次前来,都会给我带来一些小东西解闷。有的时候,是几首绝妙天下的诗文;有的时候,是一部话本小说;有的时候,是几页菜谱、几份特殊香料;还有一次,他竟托一个彩戏师,给我带来了一本《鹅幻汇编》,哈哈哈……”

李子麟虽然没有功名、也没有座师、更没有表字;但他肚子里的墨水,也绝不会比任何一位状元郎逊色半分。他如今反复打量着自己手上的诗文辞赋,虽都是李登的笔迹,但行文措辞之中蕴含的情感与气势,却根本找不到半分规律可言!

“这……每篇诗文的气韵情感都大不相同,甚至还有几篇词赋,明显是出自女儿家的手笔!这显然不是他沈归……不对!若他只是拾人牙慧、冒承前人佳作的话,似这等绝妙佳作,又何以会埋没至今呢?…爹…我不大明白!”

“喏,下面不是都有名款吗?我记得刚才那篇《江雪》,乃是柳三变之作。沈归说这些词句骈文,都是声名不显的隐士所作;他只是借大家之言、给我这个老头子解闷的。我想他既然不愿意说破,那我也就不再追问了;只是闲暇之时誊抄咀嚼这些妙手天成的旷世佳句,再来此处焚而化之,交还于苍生厚土”

李子麟听到这里,突然想到了一个早已没人提及的荒唐谣言。据坊间传闻,皇太后李怜“病逝”之后,并未与先帝合葬于颜氏皇陵;而她的尸首,至今也不知所踪……

李登本就是先帝的国舅爷,再结合皇太后李怜、生前偏爱诗文佳句这个特点想来……

李子麟立刻止住这个念头,也被自己的猜想一激之下、不只觉的打了一个寒蝉。李登却仿佛背后生眼一般、站起身来,从怀中掏出了一颗足有手掌大的明珠,放进了李子麟汗津津的右掌心,轻声对他说道:

“子麟,爹知道你在想些什么。但我明明白白的告诉你,你猜到的结果,都是错的。”

说完之后,李登取过李子麟攥在手中的几张诗文、在坟前焚化之后,这才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

“你,该出山了。”

“你还别说,沈归那小子写的菜谱,虽然技法不太精致,但味道还真不错呀!”

“是,沈妹丈爱吃、会吃的名声,早已传遍朝野上下。”

“嘿,平时数你最能;怎么到了性命攸关的时候,反而跑这么慢呢?”

放血、褪毛、开膛、剁块,混合着五花八门的调料,再丢一把早已泡发的榛蘑后,顺手压上了足有铜盆大小的木锅盖。李登下厨的手艺、一如当年纵横朝野那般,干净利落、丝毫不见拖泥带水。

爷俩谁都没提家国天下之事,就这样围着热乎乎的灶台,吃完了一顿稍显奢侈的幽北家常饭。待锅里最后一点汤汁,被浇在了李子麟剩余的半碗饭上,李登这才用脏兮兮的袖子一抹嘴唇,拍了拍微鼓的肚皮说道:

“当家的,俺们哥俩不饿,还是护着你进山吧?”

“就算你们不饿,马也饿了。不用给我省银子,捡那些大鱼大肉、好草好料的吃,一会咱们还得赶回混同江大营呢,走吧!”

说完之后,中年男子扬手扔出了一个银袋子,随即双腿一蹬,便消失在蜿蜒曲折的山路尽头……

“爹啊,春夏露水重,容易沉进骨头缝里;不要经常在船上睡了,店里不是垒了土炕吗?没到夏天之前,您这岁数的人还得继续烧啊!”

李子麟一边帮李登脱着外衣,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家常话;而李登将空空如也的鱼篓随意一甩,便撸胳膊挽袖子的走出院外,弯腰揪住了一只没来得及逃跑的公鸡,攥住那根长长的脖子打趣道:

这中年男子神色略显兴奋,将双手拢在嘴边,朝着小舟上大声喊去:

“爹!我来看你了!”

扶余县土地肥美、水源丰沛,所以才能生长出全华禹最好的粮食来。而位于扶余县南这座毫不起眼的荒山,被当地人称为莽牛山;此山不高也不陡,山势却绵延数百里之远。在群山环抱之中,还有一湾清澈见底的湖泊,此等世间难觅的美景,足称得上人间仙境、世外桃源。

每逢深秋时节,都会有许许多多的当地百姓、牵着牲口来此驻扎歇息。他们进山的目的,大多都是为了采摘山货、换些银钱贴补家用。久而久之,这片宁静清澈的湖泊,便被进山采货的百姓们,称之为饮马湖了。

大约赶了一个时辰的路,主仆三人在扶余县外的一座荒山脚下,勒停了嘴角满是白沫的疲马。衣着富贵的男子翻身落地,挥手由鞍韂上取下宝剑系在背后,又伸手取下了一个小包袱挎在肩头,随后便对两名护卫吩咐道:

“你们哥俩自去扶余县吃喝饮马;一个时辰之后,还在这里等我。”

自从幽北三路改元兴平之后,这饮马湖畔便多出了一座无名野店;来此开店的掌柜,是个孤老头子,名叫齐元,附近的百姓都叫他齐老头。

眼下正值春夏相交时节,附近居住的老百姓都在农忙,所以无论是莽牛山还是饮马湖畔、都非常清净安详。

这位衣着华贵的中年男子,在水汽丰沛的山道上奔跑起来、身手异常敏捷。还没过多大一会,他便翻山越岭的来到了饮马湖畔。刚刚翻下山坡,他本打算直奔饮马野店而去;但见平静如水的湖面上、停有一叶小舟,便立刻停住了脚步。

大荒城以南的官道之上,有三匹战马飞驰而过。为首一名中年男子,身穿金丝锦缎袍,从衣着来看,应该是一位有钱人家员外爷;后两匹马则跟着两位武夫模样的壮汉,作最典型的护卫打扮。这主仆三人,都在用力抽打着座下战马,全速向大荒城以南飞奔而去。

根据萨满巫师的口口相传,在上古时期,幽北三路这个化外蛮荒之地,曾出现过一个极其庞大的兴盛帝国,名叫扶余国。岁月变迁,沧海桑田,曾经无比辉煌的扶余国,早已经被掩埋在历史的长河之中;而他们的目的地——扶余小县,就是古扶余国国主的龙兴之地;而眼下正被神石大军四面合围的扶余城,便是当年扶余王国的国都所在。

而这座盛产粮食的扶余小县,也是李家先祖的发迹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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