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7章 除尽平州十万兵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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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石也曾问过周南,如何能让这些视技艺为独门绝艺的人坐到一起商讨呢?周南解释道“朝廷供养这些将作监中的工匠,让他不为衣食发愁,若有新奇有用之物造出,又有重赏,怎么不会坐到一起呢?”

  将作监法令的主旨便是朝廷征召天下能工巧匠,按其技艺,分别划入各院。将作监又分成两部分,一个是研作监,这里面的工匠都是技艺最高超的,集中在一起,用来发展新的技术和新的手工产品;另一部分就是制作监,召集的是熟练的工匠,是用来生产制作新试制出来的物事,这其中再特别选出一部分最可靠的工匠,制造万胜军所用的各种兵器,其中像制造炸箭、神车这样压制性武器的工匠,更要吃住在监内,这些工匠的家人也都要住在里面,就类似于后世的军户,这样一来,就不用担心自己的技术被对手偷学了。

  难得清静,这两部法令才基本上写好。刚刚写好,外面值守的亲军进来报告,说是高将军、杨将军等人率军回来了。喜欢宋春归请大家收藏x宋春归。

  自从杨可世和阿古哲代表离开后,周南就静下心来,将自己一直思考的土地法令和将作监法令的主旨内容完整地写了出来。其实这只能算是一种框架,比如说,在土地法令里,每户每人都要分给田地,善于耕种的,你可以在自己田地上耕种。若是你善于工匠技艺,那你可以将你分得的田地租给他人,也可以一次性地卖给别人,再或者交还官府,没有地,那官府也就不会向你收取租赋。

  人死后,该人名分下的田地也要交还官府,由官府重新分配。一个人可以买很多地,不限制。可是一个人名下的地亩数越多,则收取的租赋也就越高。

  开垦出的荒地,要上报官府,确定范围和亩数,在五年之内官府不收任何租赋;五年之后,便视为官府的田地,要和其他的耕地一样由官府进行分配。

  至于田地如何按良莠等次进行分派,农税一年收几次,如何防止争抢开荒,这些细节问题,都是李石一一做了解决,并补充记录在土地法令的后面,等基本修撰完成后,周南便准备报给留守司和女翰林院,让这两个衙门再讨论一番,最后定夺是不是可以颁谕各地,照法推行。

  将作监法令比土地法令稍微麻烦些。将作监在大辽也有,各种工艺门类在大辽官府内也有设置,像漂染衣物的染织院、打造铁器的铁冶、打造奚车打造馆等,这些无非就是朝廷设置,为朝廷卖命卖力。最主要的问题是李石从来没有想到或是见到过可以将天下的能工巧匠凑在一起,没有门户偏见,却还能一同进行打制、摸索。

  税赋一事周南不太清除,不知道收多少算正常。按照周南的想法,他要对种田建立最低的租赋体系,让农民这一当下社会中占的人数最多的行当切实体会到受益,从而得到这些农人的拥护。虽然这些农民在古代社会是社会的最底层,是最受盘剥的一类人,可是只有得到这些人的拥戴,才能让自己想要建立的王道乐土稳如磐石。

  在问过李石后,周南才知道,耶律余里衍在檀州收的就是三十税一,这已经是很低很低的税负了。西汉初年之所以百姓得到休养生息,很大原因便是因为三十税一的低税负。再低,朝廷就难以为继了。周南便同意了李石的意见,初步定农税为三十税一。

  李石又拉又打,给出的条件丰厚,这些士兵自然个个欢喜。谁愿意当兵啊?兵饷常被上面克扣不说,小命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弄丢了。现在分给田地不说,还比一般百姓少交租赋,这一来,自然让这些士兵觉得将来在乡亲们跟前也是大有面子,名利双收,又不用再常常担心小命不保,有这样的好事,自然要拥护现在的官府了。

  李石的这一做法,周南是后来才知道的,虽然觉得在这些被淘汰的士兵胳膊上刺上烙印的做法有些不妥,觉得是对这些士兵的侮辱。可是李石已经这样做了,而且那些士兵也都高高兴兴回家了,周南只能接受,并且倒是怀疑自己是不是心太软了。其实李石这样的做法,在这个时代,已经够人道了。若是残暴些的,会不会放这些士兵回家务农做工是一回事,就是肯放走这些士兵,也是放到自己的地盘里去做奴役。比起这些,在胳膊上刺个记号实在是算不上什么。

  李石对那些被淘汰回家的士兵所说的,凡左臂有刺字的人,比平常百姓收的租赋更低,就是周南提到的,凡家中有人当兵的,其家中免租赋。若家中有曾在朝廷军中参战的人,比照平常百姓,低其租赋。这些也都是周南告诉他的,所以他才敢对那些士兵许下承诺。

  周南也是参照后世的一些做法,增强这些士兵的荣耀感,也算是取得这些士兵的拥护的一种手段吧。

  至于那些仍旧拥有大量田地的人,周南并不打算去强行收回这些人的田地。若真要不管不顾,所有的田地都归官府,再由官府按人头分地,恐怕这些被收了田地的人,会暗中给朝廷下手。

遵化城内,周南安排下的事,选出的精兵已经和奚兵混在在一起开始了操练。和周南他们操练的方法最接近的便是杨可世原先的亲军都头石岳了,故而由石岳先带着陶谷、狄庄、李佩先一起操练,等陶谷等人熟悉了操练过程后,便将接近三万人的马步军分成四部,分别由四人统领操练。四部人马,正好各自住在遵化城四面平州军留下的营寨里。

  那些没有别选上的士兵则在将兵甲上缴到库房里后,当场领取两贯铜钱,各自回家谋生。只是在这些人领钱回家时,多了一道步骤,事后李石才告诉周南的。

  原来李石给这些回家的士兵发钱时,都要在左臂上刺一个“万”字,以示此人是万胜军饶过的人,李石还对这些人发下话去日后左臂上有“万”字的人与万胜军作对,定杀不饶。只要勤恳本分,不与朝廷作对,不仅每人发给一块田地,凭着左臂上的“万”字,官府收租赋时也会比常人减少两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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