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8章 弑父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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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的爆发力,以及出色的持久耐力,让这种马极适合做为轻骑兵的坐骑,或是普通的骑乘马。

“想不到皇伯父对这马也如此了解!”太子笑道。

“我在伊丽多年,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收集各种各样的马种,然后驯养在伊丽河谷的牧场上,并配种培育改良一些新品种。一样事情投入的精力多了,做的久了,自然也就熟悉了。”嗣业笑道。

皇子在大部份波斯贵族,以及罗马和我们大秦的暗中支持下正式登基即位,称卡瓦德二世皇帝,成为波斯萨珊第二十三代皇帝。

执政波斯萨珊三十八年之久的皇帝库思老二世,随即被卡瓦德二世毒杀,这位曾忍辱负重,被波斯人称为得胜王的皇帝,最终还是惨淡落幕。

当年他被其父贺尔米斯达四世皇帝的手下叛将们拥立为继位,即位后就把他父亲处以盲刑,后又杀死,可当时波斯名将不肯拥他为皇,起兵自立为王,打的库思老二世败逃到罗马,不得不迎娶了罗马皇帝莫里斯的公主为王后,然后向罗马借兵杀回波斯,在签订了许多不平等的条约,割让了许多土地后,靠罗马的援兵击败了波斯的叛将,重登王位。

随后向罗马进贡多年,等莫里斯皇帝被弑杀后,库思老二世马上打着为皇帝复仇的旗号杀向罗马,夺取了罗马无数的土地。

只可惜他的高光时刻很短,波斯虽然暂时赢得了许多胜利,可波斯早就国库空虚,连年的战争,又让贵族和百姓们对皇帝不满,最终在罗马和大秦这两大巨头的暗中谋划下,皇子兵变弑父。

库思老二世当年弑父,想不到如今自己也没逃过被儿子弑杀的结局。

“人人都想要库思老二世死,他又怎么可能活呢,不过被自己的儿子弑杀,还是太悲惨了些。”太子摇头叹道。

之所以大秦和罗马都支持卡瓦德二世兵变弑君夺位,那是因为库思老二世皇帝虽然想要停战,可却并不想放弃夺取的罗马诸地,甚至并不愿意让大秦在红海畔建立殖民地。

他不死,那么波斯罗马就不可能真正停战,大秦也不可能在红海、波斯海建立殖民地,大秦的海贸会受到波斯人的极大影响。

各种原因之下,最终所有人都希望库思老二世死掉,让罗马公主所生的皇子来当新皇帝,而这位新皇帝又比较亲大秦,自然是能让各方满意的。

“波斯萨珊的这弑父夺位,怕是要开启恶性循环了。”太子感慨。

“亡国之兆!”嗣业也道。

“皇伯父,你知道宋王长卿现也在军中吗?”太子突然问。

嗣业沉默。

嗣业点头。

“锦衣卫那边传来的消息,说在我们西域用兵这段时间,波斯萨珊也经历了一场刀光剑影的宫廷政变,波斯萨珊皇子发动宫变。

阿拉伯半岛上贝都因人的这种马,并不算出名,但其性能之优还是得到嗣业的青睐,他的马场里就有上百匹阿拉伯马。

“这次会盟,见到波斯人,得向他们讨要一些阿拉伯马了。”太子笑道。

“波斯那边,估计也差不多安定了吧?”

而嘉文所骑的这匹,是纯种汗血宝马,这样的纯种汗血宝马,如今就算在大宛也不过三千匹左右。

得知这个消息后,太子立即下令,在大宛盆地的绿洲上,建立起大秦汗血宝马牧场,以培育繁殖汗血宝马,增加数量,并新建了几个专门的育马场,用来与青海马、河套马、突厥马、契丹马等马种改良。

不过献马的人告诉太子,纯种汗血宝马离开了大宛盆地的绿洲,会很快的褪化,几代之后就会不再那么优秀,而如果进行杂交改良,那更加艰难,极易失败,与其它马种杂交所得的新马种,很能有汗血马这么优良。

马做为一种重要的战略物资,可不是一般的重要,战马是军队最重要的一项战斗力,而民间也对马需求很大,骑乘、拉车、耕地,处处可见马的身影。

而伊丽河谷,又极适合养马,因此嗣业大力养马,并收集各种优良马种,加以培育改进,有针对性的培育一些专门的马种。

这种马个头不算高,也就是五尺或不到,重量七八百斤到八九百斤左右,一般都在千斤以下,这种马最大的优点在于耐力和持久。

他很聪明,且容易与人配合。

大宛盆地特殊的地理、气候,造就了这种举世无双的名马,不过太子依然还是想试一试,如此优良的马种若只能在这片绿洲上奔驰,就太可惜了。

当然,太子也还比较谨慎,派人征召大宛盆地的养马专家,还让人去中原请养马专家过来,他打算分两步走,一步就是扩大纯汗血宝马的族群数量,另外则是先拿出少量的汗血马出来与其它马种杂交,看能不能获得优良的新马种。

其耐力极其惊人。

想当年西汉征大宛朝,李广利从大宛夺走了不少汗血宝马回长安,可惜后来这种优良的马匹却并没有在中原保存下来,不过倒也是成功的改良了中原的马种。

“孤听说在阿拉伯半岛上,当地游牧的贝都因人有一种良马,这种马个头清秀,擅长奔驰,尤其是其母马做为战马,在接近敌人时不会嘶鸣,不会暴露目标,而在战斗中冲锋陷阵,又英勇无畏,有着迅捷的速度和持久的耐力,是战马的上选!”

太子身边的罗嗣业点头。

“阿拉伯马也是在沙漠绿洲中成长的,这些马个头比起汗血马要小的多,但极其聪明,容易训练,它还有一大特点,却是汗血马难以相比的,就是这种马极适合做种马,来改良其它马种。不过这马不擅于负重,适合做轻骑兵的战马,却不适合重装骑兵,也不适合耕地拉车。”

太子嘉文骑在一匹大宛宝马上,这马极其雄骏,肩高超过太子,浑身金黄,那毛如锦锻一样的光滑,其耐力更是极其了得,据献马的人讲,这马曾经用三个月时间奔驰了一万二千里。

这是大宛到长安的距离,大宛贵族们骑着汗血马从大宛到达京师朝见天子,基本上只要三个月时间。

它能够连续十天以每天三百里以上的速度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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