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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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是这亭中有气无力的白衣男第一百零八遍念叨这么一句话。

因为他发现好像变天了,要下雨了,他如果还不来肯定会淋雨的。

“他”到底还是来了。

“你不用叫的那么大声,我已经看到你了。”

“哈哈,大声还不是因为高兴吗?我从上午等到现在,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是把你给盼来啦。”

他将食盒打开,里面有各种精心制作的凉卤,点心,毕竟若是热菜,放这里时间这么久,凉了就不好吃了。

他也倒满了一杯凉茶,一杯好酒。

长平子饮了凉茶,却将那酒赏赐给了规规矩矩卧在其旁边的小毛驴。

小毛驴也口渴了。

“不好意思,我朋友就这个脾气,总喜欢时不时来两口,那么现在来说说你的事情吧,刘公子,我有什么可以为你效劳的?”

“不急不急,吃完了咱们慢慢再说。”

刘秀连连摆手,事实上他又怎么可能不着急呢?不着急便不会三十里相迎,只是老祖宗有句话说得好,雷都不打吃饭人,不论什么事情,都要等填饱了肚子再说。

“不急不急,说完了再慢慢吃。”

长平子也同样聊聊摆手。

他知道一个人跑这么远专门来接他,肯定是因为有很重要的事情,老祖宗有句话说得好,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论肚子有多饿,总要先给人吃一颗定心丸才是。

刘秀倒是没想到这位名动江湖的长平子居然这么随和,随后他才轻声道。

“既然这样,那我就不扭扭捏捏了,其实此番相请长平大侠来,是因为家中遭遇了一点事情。”

原来这刘秀本是燕京城中大户,家中有客店十几家,良田无数,家中下人数十,生活也算的上是有滋有味,可也不知道是哪儿得罪了老天爷,最近两年惹来了不少麻烦,一是客店中的饭菜吃死了人,到现在都还在打官司,因此闹的十几家客店全部关闭,随后又是家里良田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最近两年颗粒无收,眼看就要掏空家底了,谁知这时候家中小妹又被城中恶霸看上,整天上门生事,燕京城中无人惹得起这恶霸,更传闻这人黑白两道都吃得开,根本无人敢管,思来想去,最后不得不通过多方打听才联系到了长平。

“你想让我出手帮忙对付那恶霸?”

长平夹了一块凉卤。这是燕京城有名的卤猪头肉。

绝对是对付五脏庙的最好兵器。

“倒不是我不愿意,只是这种事情为什么不找官府?官府的话来的不比我的有用?”

“官府也是有钱人才能去的了的地方,前几年还好,如今家中眼看就见了底,哪儿还有银子去打官司?更何况我估计那恶霸早就买通了县官,不然何至于如此猖狂?”

“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

长平点点头。

刘秀瞪大眼睛道:“没错,只要长平大侠愿意帮我刘家这个忙,我刘秀此生定做牛做马来回报你。”

“那不用不用。”

长平指了指饮了一杯酒还在兀自舔舌头回味的小毛驴。

“我已经有了一个它了,有一个它就够了,你若是不着急的话能不能稍微先等等?我这一路上来也没多少盘缠,没吃过几顿饱饭,想把这些东西吃了填饱肚子咱们再出发。”

“哈哈,长平大侠太会说笑了,尽管吃,虽说家中捉襟见肘,不过长平大侠的饭菜却还是稳稳管够。”

自临安府一别,如今已过去五年,五年时间,长平孤身一人跋山涉水走上了追寻木道子的道路,事实上就连他都不明白自己何时无缘无故成了天下人口中的大侠?侠之大义,为国为民,他并不觉得自己达到了自家老师那个高度。

倒是一直勤学苦练当年在那女子父母恩女二人客店内自家老师留下的毕生所学,行走之处,有一处不平事便帮助一处,有恶人便除恶人,倒是不记得五年内究竟做了多少好事,帮助了多少人,只记得有多少次死里逃生才活下来。

对于侠这个字,长平却是万万不敢接受的,故此当刘秀妹妹刘怡出现时候唤了一声长平大侠还觉得真不适应。

“你们还是叫我长平好了,这样我听着舒服一点。”

长平有些拘谨,他也说不清道不明为何自己在看到漂亮女孩子的时候总是放不开来,完全不像是遇见那些为非作歹的恶人时候一般英勇。

她像极了当年的那个女子,倒不是说长得像,而是年龄上下真的像。

不过她跟那女子始终不是同一种类型的,见多了大家闺秀,但像刘怡这般始终不肯抬起头来见人的还是第一个。

“长平大……哦,不对。”

刘秀尴尬的笑了笑,虽然只不过是长平一句自己并不是很喜欢大侠这个称呼,落到这子承父业的落第秀才耳中却也被奉成了圣旨一般。

“长平兄弟还请在寒舍小住几日,待洗去一路风尘之后我们再去那恶霸家里说理。”

“那就不用了,我看还是先干正事要紧。”

长平淡淡一笑。

“风尘什么的总会有的,便是洗的再干净也始终是避免不了的,我不能过太舒服的日子,不然浑身不得劲儿,就好像我是一只老鼠,被一只猫盯着一样。”

噗嗤。

一直低头同样局促的江南大家闺秀终是没忍住一口笑了出来,大抵知道自己失态,捂着通红的脸蛋小跑出了厅堂。

“这……”

刘秀不知如何化解尴尬,长平已经站起身。

“刘大哥,我那兄弟就拜托给你照顾先,我去这城中溜达一趟,顺便打听打听那恶霸底细,你就不用跟着来啦,我怕待会儿打起来可能没精力一并顾着你。”

“这……”

刘秀不知如何是好,长平已起身离去,只有一只小毛驴卧在庭院里有气无力的没病呻吟。

“这真是大哥你口中说的那位大侠?怎么好像全然没有半点传说中那般孤傲的性子?”

门口探进来一张可人儿的瓜子脸。

刘秀白了一眼道。

“妹子,你懂什么?人家这叫平易近人,要不怎么会在江湖上口碑那么好呢。”

“可是大哥你真放心他一个人出去?我可听说但凡大侠都喜欢一言不合大打出手,他方才说的话不就是最好的证明?我看要不这样吧,就让小妹代你出去跟在他后面,也免得惹来一些无妄之灾好不好?”

“不好。”

刘秀义正言辞拒绝。

“难不成你还不吸取教训?要不是你一个大家闺秀抛头露面,又怎会惹来那恶霸觊觎?”

“哼,我不管,我就要去,你若是不让我去我就三天不吃饭。”

留下这样一句践行过许多次的狠话,刘怡扬长而去。

剩下一脸无奈的白衣公子。

都说男孩儿长大不听话会很恼火,可谁又知道要是女儿家不听话才更让人头疼呢!

“长平子,这里,我在这里等你,我等你很久啦。”

牵着毛驴观山看水的游侠儿展颜一笑。

果然高人就是高人,行走江湖有谁不会把自己打扮的潇潇洒洒,不说让人远看一眼便能记住,最起码也要那些个姑娘们见了眼睛离不开才行,没有谁会穿这种农夫才穿的粗布麻衣,要不怎么说是高人呢?

只是这位高人,看起来也未免太过年轻了一点,二十四?二十五?

才耷拉着被这炎热天气逼的低垂的头,见到这只小毛驴时候立马来了精神。

山间有清风,清风扑面,不过在这炎热的江南,即便是有风,那也好像是从火炉里面扑出来的热浪。

“他怎么还不来呢?”

他已经念叨这句话从上午到现在不下一百遍,可他还是没有任何不耐烦的样子,反而更多的是一种期待。

官道中,一匹毛驴咯咯哒哒自由散漫,毛驴旁边,一青衣男子任凭雨前逐渐变大的风吹拂披散着的头发。

他跟他想象的一样,英俊消瘦,眉间忧郁,身后负剑,只是他跟他想象的终归还是有些不一样,比如江湖传说这位长平子从来都是只着青衣,而今却换成了一身粗布麻衣。

他的兵器一定是神兵利器,不然不可能长久以来都用布包着,从来不轻易示给人看。

可是他为什么还不来呢?

从来没有人会觉得等人是一种享受,大多数人都只会觉得是一种煎熬,可他还是挺享受这个过程。

如果是那位最近声名鹊起的长平子,很多人都不会觉得不耐烦。

他听说大部分行走江湖替天行道的侠客都喜欢喝酒,可是他要等的那个侠客好像从来都不喝酒,可是如果这样精心准备的江南美食如果没有美酒来搭配,好像真不怎么像话,并且,好像他虽然不喝酒,不过他的伙伴倒是挺喜欢喝的。

这荒山野岭处其实并没有什么蚊子,也没有苍蝇,只不过他已经从早上等到现在,一把扇子从早上就摇到现在,换做谁,手上也没有了力气。

他听过关于他的事情太多了,说他劫富济贫,说他行侠仗义,他劫富济贫是真正的济贫,他行侠仗义,那是真正的仗义。

那家伙一定长的比我还英俊,他在心里默默嘀咕,不然怎可能烟雨楼的老鸨连他的过夜钱都不要?

他武功一定很好,不然不可能三进三出连家堡,还顺手摸了一只烤的金黄流油的烤鸭出来。

“他怎么还不来呢?”

炎炎夏日中,官道供做来往歇息躲避这火辣太阳的凉亭中,白衣人手持折扇,好似要驱赶秋天的蚊子一般有气无力的摇啊摇。

说是凉亭,不过是几根柱子撑起来的茅草屋而已,只是这简陋的凉亭中,石桌上却摆了一个精致玲珑的食盒,旁边还配备一壶茶,一壶酒,因为他不知道他要等的那个人究竟是喜欢喝酒,还是喜欢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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