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八章 让神族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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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米昀用感激的目光看了梅雨一眼,他认为是梅雨帮他解了围,接着说:“我们这次的任务中就有猎取火灵丹一项,它来自火甲虫,舅舅知道好几处火甲虫的繁殖地,有他带路,我们一定会大丰收的。”

叶云扬见李昊一头雾水的样子,问:“昊子,你没听过火灵丹?”

李昊摇头:“从没听说过。”

对于一项不善于射箭的叶云扬来说,这种技能足以让他五体投地,就连箭法不错的梅雨都表示很佩服。

叶云扬甚至在想,如果给野蛮人配备和神族一样的装备,神族在他们面前还有优势吗?

如果给他们比神族还精良的装备,神族岂不是只有挨虐的份儿。

中午时分,队伍停下来用餐,腾兴安让人拿出准备好的肉干,就着山泉水填饱肚子。

叶云扬观察发现,猎人们对食物极为珍惜,就连骨头上的一丁点儿肉都不肯浪费,细细的啃干净之后,将骨头统一收集起来,挖个坑埋掉。

李昊也发现了这一点,庆幸早上吃饭的时候没有浪费,否则的话他这个李家大少会更不受野蛮人的欢迎。

吃干粮是为了节省时间,半个小时后队伍准时出发,猎人们有着良好的时间观念,腾兴安站起来不到五秒钟,所有人都跟着站了起来,根本用不着多说话,大家很有默契的继续上路。

神族自诩族人素质高,但是在对抗群兽攻城的时候,很多人为了活命都会选择后退,必须有城守部的长老从旁监督,才能做到令行禁止。

又往前走了十几里路,腾兴安举起右拳,示意大家放慢速度,同时压低声音说:“前面就是一处火甲虫的聚集地,上次也是我带队过来,当时有一百六十多只,我们猎杀了不到八十只,一年半过去了,它们应该恢复到一百四十只左右。”

猎杀不绝,是猎人狩猎的信条之一,被他们延续传承了上千年,留给猎物一条生存和繁衍的路,也是留给子孙后代生存的机会。

腾兴安继续说:“大家注意,火甲虫能喷出腐蚀性很强的毒液,一旦粘在身上,就会烧化皮肤和肌肉组织,中招之后不要惊慌,更不要用手去触碰,否则你的手指就保不住了。正确的方法是用麻布快速擦拭,然后扔掉麻布,最多灼伤皮肤,过几天就会自愈,都记住了吗?”

众人沉声道:“记住了。”

米昀从背囊里取出几片厚实的麻布,分别递给叶云扬、梅雨和李昊三人。

“谢谢。”叶云扬微笑道。

“不客气,应该的。”米昀憨厚一笑。

队伍分散开来,太过集中的队形更容易遭受火甲虫的毒液攻击,化整为零才是最佳选择,四名经验丰富的猎人负责保护叶云扬三人,他们最后一批进入甲虫巢穴。

嗖!

腾兴安射-出一支羽箭,正中侧前方快速爬行的火甲虫,箭头刺穿甲虫头部和背部的结合处,将其钉死在地上。

火甲虫类似放大版的七星瓢虫,直径超过三十厘米,有脸盆那么大,脑袋偏平,多数情况下藏在背部突出的硬壳中,眼睛旁边生有三寸长的触角,口器位于双眼之下,腹部-长着六条强有力的腿,活动极为迅速。

噗……唰!

藏在右侧草丛里的火甲虫喷出毒液,宛若一道流星,朝着腾兴安飞来。

腾兴安经验丰富,在听到声音的同时就已经做出闪避动作,而不是先确定毒液飞来的方向,这是一种很聪明的做法。

毒液的速度很快,但凡有一点儿闪念,就会被击中,如果没有及时躲避,当你看到毒液飞来的时候,基本上就已经中招儿了。

毒液从他的身侧飞过,打在后面的树干上,寸许厚的树皮当场爆裂,木屑纷飞,毒液发出嗤嗤的声音,冒出白烟的同时,剧烈的腐蚀着树干,留下拳头大小的深坑。

叶云扬挑了挑眉毛,心道火甲虫的毒液够猛烈。

李昊抬起手弩,对准草丛中的那只火甲虫,然后扣动弩机。

嗖!

当……嘣!

弩箭命中甲虫,但是被它光滑的外壳弹飞,落入草丛中。

“怎么会这样?”李昊表示无法接受,手弩虽小,但因为制作工艺精良,外加使用的材料很讲究,不管是射程还是力道方面,都不输给腾兴安的那把复合弓。

米昀解释说:“火甲虫的外壳十分坚硬,还很光滑,加上圆弧状的造型,除非命中头部和背部的结合处,也就是颈部,才能将其杀死,射其他地方是没有用的。”

李昊再次抬起手弩,刚瞄准火甲虫就放弃了,说:“我自认为没有射中它颈部的能力,你俩呢?”

梅雨摇头,叶云扬尚未表态,他就把手弩递给米昀:“你来吧。”

米昀也摇摇头,但他举起手中的桑木弓,说:“我更习惯用它。”

原来是用不惯弩,叶云扬微微点头,米昀从箭囊中取出一支羽箭,开弓搭箭屏住呼吸。

嗖!

羽箭的速度并不快,桑木弓的力道比复合弓差很多,但并不影响羽箭准确命中火甲虫的颈部。

李昊彻底服了,米昀的箭术已然超过多数的神族,要知道他是第一次随队狩猎,之前只是在村庄里练习射箭而已。

猎人们一边躲避毒液,一边抓-住机会放箭,不消片刻便已经有四十多只火甲虫被钉死在地上。

腾兴安随即下令:“掷火把,驱散其他的火甲虫,迅速打扫战场。”

二十几名猎人同时点燃火把扔出去,在正前方形成一条圆弧形的线,火甲虫惧烟火,纷纷向后撤退,直到逃至无踪。

腾兴安把手一挥,猎人们快步上前,每个人对着一只火甲虫,他们的动作十分熟练,先用匕首撬开火甲虫的外壳,然后在里面切出寸许深的口子,一枚红色的珠子显现出来。

取出珠子,然后拔-出羽箭放回到见囊中,把火灵珠交到腾兴安手里,最后捡回火把将其熄灭,任务完成。

叶云扬表示叹服,要知道猎人们使用弓箭极为普通,腾兴安手里那把五成新的复合弓是一行人当中最好的,箭支是猎人们亲手制作,几乎找不到箭杆笔直的一支箭,或多或少都带有些许弯曲,箭头更是使用过多次的,上面布满大大小小的缺口,有些缺口里还带着黑色的干涸血迹。

可就是这样的弓和箭,被猎人们运用的纯-熟无比,几乎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箭无虚发。

叶云扬转头看着李昊,意思是这么好的东西,你这个李家大少都不知道,是长老会刻意隐瞒,还是他们压根儿不知道这件事。

李昊两手一摊,这样的问题他无法作答。

队伍一路向前,在行进的过程中遇到几头小型野兽,猎人们纷纷表演自己的射箭技能,凡是出现在视线中的猎物,竟然无一逃走。

今天的天气不错,万里晴空,徐徐微风带吹在脸上,让人觉得十分惬意。

梅雨走在队伍的中间,猎人们以她为中心组成椭圆阵型,这是为了保证她的安全,叶云扬和李昊也处在中心位置,受到同等待遇。

腾兴安走在最前面,叶云扬身边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猎人,手里握着一把锈迹斑斑的斩马剑,脸色略显苍白,握着刀柄的手会不自觉的抖动。

叶云扬皱了皱眉,又问:“小米,火甲虫是最近一些年才出现的兽类吗?”

米昀摇头:“当然不,火甲虫一直都有,族长爷爷说过,自从第一代野蛮人定居此地之后,就懂得从火甲虫体内获得火灵丹,服用火灵丹增加修为。”

米昀摇摇头,这孩子有些木讷,简单说就是脑子不太灵光,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回答,一着急憋红了脸。

梅雨开口说:“在他们的字典里,凡是能够用于提升修为、解毒和增加身体功能的物品,全都可以称之为灵物。我刚刚过来的时候,老族长用一种名叫火灵丹的东西作为招待品,吃了之后能增加人的玄力,十分神奇,火灵丹就是灵物。”

他是第一次参加狩猎活动,所以会有些紧张。

经过交谈,叶云扬得知他的名字叫米昀,是腾兴安的外甥。

梅雨在队伍中的等级最低,但没人看不起她,当年是她仗义出手救了老族长,是所有村民的大恩人。

叶云扬从少年野蛮人手中接过方天画戟,李昊接过手弩和袖箭等物,用最快的速度装配完毕,狩猎队出发。

“怎么,是紧张还是激动?”叶云扬笑着问。

米昀点点头:“都有!我们这次的主要任务不是为了食物,而是为族人寻找增加修为的灵物,这些东西都是很难猎到的。”

听到灵物二字,李昊表示很感兴趣,问:“什么样的东西才称得上灵物?”

山谷里隐藏的小村落共有六百多名居民,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是野蛮人的一个小分支,老族长负责和其他村子的联络工作,有的时候会率领村中的青壮年猎人,外出与其他村落的人联合起来,一起进行狩猎和各种交流活动。

此次外出打猎的人共计三十一名,带队之人是老族长的侄子,名叫腾兴安,年龄超过两百岁,等级不低于神话境神族,在之前伏击救援小队的任务中,他一人俘获包括毛宏伟在内的三个人,立下大功劳。

加上叶云扬、梅雨和李昊之后,狩猎队变成三十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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